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2-049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承诺履行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承诺事项的概述 2020年12月24日,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诺转让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 公司49%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承诺转让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 责任公司49%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2),承诺“为聚焦数字创意主 业,公司已决定不再经营类金融业务。为尽快剥离恒盛通典当相关业务,现公司 承诺将于未来12个月内积极寻找合适时机,将所持恒盛通典当股权予以完全处 置。” 2021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2021年12月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 2021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补充公告》(公告 编号:2021-121),公司拟延长转让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 盛通典当”)49%股权的承诺履行期限至2022年6月24日。 二、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 1、自做出承诺之日起,公司未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 2、自做出承诺之日起,公司积极致力于履行上述承诺,努力寻找符合条件 的受让方,并多次与主要股东、恒盛通典当经营团队、其他典当、小额贷款公司 的经营者等潜在受让方进行商谈,并配合潜在受让方对恒盛通典当进行尽调工作 及开展商务谈判等。 3、在积极寻找购买方的同时,公司已于2022年3月将转让恒盛通典当股权的 信息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价格定为恒盛通典当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 1 价格的70%;截至2022年4月8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信息披露公告期满, 仍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了尽快履行承诺,公司继续下调交易价格至恒盛通典 当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价格的65%,继续挂牌交易;截至2022年5月25日,仍 未征集到意向方的咨询和摘牌意向,终止挂牌交易。 4、终止挂牌交易之后,公司积极与符合《典当管理办法》、《北京市典当 行监督管理指引(试行)》中对典当行业股东资质要求的潜在受让方进行了多方、 多次充分的沟通洽谈。2022年6月20日,公司分别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与厦门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网元”)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恒盛通典当11%股权一次性转让给厦门网元,转让价 款为1,052.8571万元;公司与唐冬尔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 的恒盛通典当17%股权一次性转让给唐冬尔,转让价款为1,627.1429万元;公司 与李晓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恒盛通典当21%股权一次 性转让给李晓强,转让价款为2,010万元。 厦门网元、唐冬尔、李晓强均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 三、《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厦门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名称:厦门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50200705486768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飏 注册资本:2010万元人民币 住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3号302单元 营业期限:2001年10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从事通信产品、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的研发并提供相关的咨 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其他 2 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杨飏 2,010 100.00% 合计 2,010 100.00% 厦门网元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00,800.00 2,739,901.55 净利润 -34,757.08 324,445.25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110,123,788.23 112,615,096.46 负债总额 1,949,406.66 4,405,957.81 净资产 108,174,381.57 108,209,138.65 2022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厦门网元与公司及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唐冬尔 姓名:唐冬尔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唐冬尔与公司及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李晓强 姓名:李晓强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李晓强与公司及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15585814062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强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 68 号 5 层 501 号 营业期限:2010 年 7 月 2 日至 2030 年 7 月 1 日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 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 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 当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北京伯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7,650 51.00% 2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7,350 49.00% 合计 15,000 100.00% 恒盛通典当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5,943.40 3,795,813.89 净利润 -611,119.60 -20,486,662.86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148,944,213.65 149,511,627.38 负债总额 2,294,041.39 2,250,335.52 净资产 146,650,172.26 147,261,291.86 2022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协议一 4 转让方: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厦门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鉴于: (1)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 (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 49%股权。转让方有意转让 持有的目标公司部分股权,受让方同意受让目标公司 11%股权。 1、本次交易 1.1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 49%股权。 1.2 本次交易方案 双方同意,转让方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11%股权一次性转让给受让方。另, 转让方同期将目标公司 17%股权一次性转让给自然人唐冬尔,将目标公司 21% 股权一次性转让给自然人李晓强。 2、交易价款及支付 受让方同意以现金人民币 1,052.8571 万元(大写:壹仟零伍拾贰万捌仟伍佰 柒拾壹元整)受让目标公司 11%股权。双方同意,受让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转让 方支付交易价款: (1)自本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人 民币 530 万元(大写:伍佰叁拾万元整);受让方付款后目标公司负责办理工商 的股东变更登记备案。 (2)自目标公司办理完毕本次交易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后 15 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即人民币 522.8571 万元(大写: 伍佰贰拾贰万捌仟伍佰柒拾壹元整)。 (二)协议二 转让方: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唐冬尔 鉴于: (1)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 5 (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 49%股权。转让方有意转让 持有的目标公司部分股权,受让方同意受让目标公司 17%股权。 1、本次交易 1.1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 49%股权。 1.2 本次交易方案 双方同意,转让方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17%股权一次性转让给受让方。另, 转让方同期将目标公司 21%股权一次性转让给自然人李晓强,将目标公司 11% 股权一次性转让给厦门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交易价款及支付 受让方同意以现金人民币 1,627.1429 万元(大写:壹仟陆佰贰拾柒万壹仟肆 佰贰拾玖元整)受让目标公司 17%股权。各方同意,受让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转 让方支付交易价款: (1)自本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人 民币 815 万元(大写:捌佰壹拾伍万元整);受让方付款后目标公司负责办理工 商的股东变更登记备案。 (2)自目标公司收回截止 2022 年 4 月底前放贷余额的 65%之日起 5 日内, 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即人民币 812.1429 万元(大写: 捌佰壹拾贰万壹仟肆佰贰拾玖元整)。 (三)协议三 转让方: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李晓强 鉴于: (1)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 (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 49%股权。转让方有意转让 持有的目标公司部分股权,受让方同意受让目标公司 21%股权。 1、本次交易 1.1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 49%股权。 6 1.2 本次交易方案 双方同意,转让方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21%股权一次性转让给受让方。另, 转让方同期将目标公司 17%股权一次性转让给自然人唐冬尔,将目标公司 11% 股权一次性转让给厦门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交易价款及支付 受让方同意以现金人民币 2,010 万元(大写:贰仟零壹拾万元整)受让目标 公司 21%股权。各方同意,受让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 (1)自本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人 民币 1,006 万元(大写:壹仟零陆万元整);受让方付款后目标公司负责办理工 商的股东变更登记备案。 (2)自目标公司收回截止 2022 年 4 月底前放贷余额的 65%之日起 5 日内, 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即人民币 1,004 万元(大写:壹仟 零肆万元整)。 六、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定价依据为恒盛通典当的公司财务数据、注册资本和恒 盛通典当所在转让市场的活跃度以及出售紧急程度,由各方协商确定。本次恒盛 通典当 49%股权转让的价款为 4,690 万元,与前次恒盛通典当 51%股权转让的价 款存在一定差异。差异原因为 2020 年至今,恒盛通典当的业务发展不及预期, 恒盛通典当的债权回收出现逾期,逾期的债权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典当房 产,受疫情和商业地产不景气影响,已拍卖的二套房产回款不及原债权金额 65%, 恒盛通典当已出现坏账损失,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可能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同 时为了尽快收回剩余股权转让款,经北京恒信仪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济安 金信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友好协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 恒盛通典当 51%股权的转让价款由 9,180 万元调整为 5,967 万元,即按照原价的 65%重新定价。 公司本次转让恒盛通典当 49%股权是为了尽快履行公司对恒盛通典当剩余 49%股权予以完全处置的承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公司经营规划的需要,有 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 7 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同时转让产生 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最终数据将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数据为准。 七、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经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公司将根据 交易进展情况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盛 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2、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冬尔关于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之《股权转让协议》; 3、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李晓强关于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之《股权转让协议》; 4、北京恒信仪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伯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