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8-12-20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9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2月1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拓
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
根据《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计划注册规模:拟申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具
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贷款和
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4、发行期限:每期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365天,分一次或多次发行;
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协商,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
除外);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通知书
有效期到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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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本次发行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短期
融资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
定授权代理人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等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或修订、
调整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限、
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
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申
报等相关事宜;
3、签署、执行、修改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
律文件;
4、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
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发行短
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6、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本次短期融资
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应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有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方可实施。因此,本次发行事项能否获得核
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申请发行短期
融资券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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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券,将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实现公司资
金的高效运作;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
法》及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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