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俞丽辉)2019-04-30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
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
东大会,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合理的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
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 3 次,本
人参加了全部董事会的表决,对议案进行详细了解后结合自身专业判断行使表决
权,监督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列席股东大会,监督股东
大会通知、会议召开、决议披露流程的合规,核查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批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2018 年 1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
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
产池业务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关于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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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使用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18 年 5 月 4 日,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提议提交公
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增补马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5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
于调整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6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一
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6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回购注
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7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2018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意见》、《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
制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增加 2018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12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拟
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本人对相关事项发表的所有独立意见文本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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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主任。2018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运
用自身专业知识协助各专门委员会高效履职。对公司发展战略、对外投资、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员、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事项重点关注并进行了
审议,切实履行相应职能。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
确性、真实性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
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保护了投资者权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经董事会审议的重
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关联交易、高级
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仔细审阅相关文件,并与公司经营层
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进一步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3、对公司经营情况现场监督。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各次董事会、股东
大会以及其他机会,与公司的管理层及主要核心人员保持交流与沟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现场了解,向公司传达最新的法规制度并解读,对有
效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
4、提高自身学习。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了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今年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法规的理
解,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五、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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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本人 2018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报告。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经营
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义,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俞 丽 辉
2019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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