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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克股份: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9-07-26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
为 1,605,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680,720,000 股的 0.2358%;实际可上市流
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89,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680,720,000 股的
0.2040%。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7 月

30 日。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4、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5、2017 年 4 月 22 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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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
况进行了说明。
    6、2017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
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7、2017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了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0、2018 年 5 月 10 日,根据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 100.00 万股。
    11、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调整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
    12、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8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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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019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完成登记日起 12 个月。首次授予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
 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15 日,上市
 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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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7-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目标

                    相比 2016 年,2017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础,2018 年净
                    25%;
  售期                                                            利润增长率为 326.65%,满足解除限
                    或 2017 年度销售量不低于 50.4 万吨
                                                                  售条件。
  第二个解除限      相比 2016 年,2018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售期              50%;或 2018 年度销售量不低于 54.6 万吨

  第三个解除限      相比 2016 年,2019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售期              100%;或 2019 年度销售量不低于 58.8 万吨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除 1 名激励对象工作调整,68 名激励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良好及以上,其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
                                                                  个人本次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 100%
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

 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本次实施的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
 在差异的说明
         2017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
 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
 100 名激励对象 9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后续公司在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过程中,

 由于 24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900.00 万股减少到 675.00 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00 人减少至 7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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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7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原因离职,因
此以上 7 人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的授予对象由 76 人减少至 69 人。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
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7 月 30 日。
    2、本期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05,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
总额 680,720,000 股的 0.2358%;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69,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680,720,000 股的 0.2040%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68 名。
    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具体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限      本次可上市流通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售限制性股票     售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数
                        (万股)    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万股)

朱宗将      副总裁       37.00         11.10             11.10                0
王树博      副总裁       35.00          10.5             10.50                0
公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人员、
子公司主要管理人         463.00        138.90            138.90             138.90
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66 人)
  合计(68 人)          535.00        160.50            160.50             138.90

    注:1、原激励对象宋恩军因工作调整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将履行

相应的 2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18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
因此,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8 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0.50 万股。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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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锁定。激励对象
中的公司副总裁朱宗将先生、王树博先生本期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为 0 万股。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160,349     0.9050%     -1,389,000     4,771,349     0.700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74,559,651   99.0950%     1,389,000     675,948,651   99.2991%

三、股份总数         680,720,000    100.00%         -         680,720,000    100.00%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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