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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克股份:独立董事意见2019-08-10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辽宁奥克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方面能够遵守《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公司不存在 2019 年上半年度发生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

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关联方等提供担保的事项,也不
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对上述各方的担保事项。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16,885 万元,均履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其中 114,885 万元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2,000
万元为公司对合营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均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持股

比例提供等比例的担保。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规定,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上海悉浦奥进出口有限

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与其日常生产经营紧密联系,
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采购成本的影响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
司已制订了《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制度》,建立了风险管理和
信息披露制度,相关业务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综上所述,全资子公司江苏
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上海悉浦奥进出口有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合

规。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事项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程序、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建民先生、董振鹏

先生、刘兆滨先生、宋恩军先生、黄冠雄先生、范小平先生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徐
坚先生、熊焰韧女士、杨向宏先生的简历和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有《公司法》
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我们同

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换届选
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四、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鉴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首次授予部分有 1 人因工作
调整,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考核为合格,其个人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额度的 20%不得解除限售。故公司决定对该 2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8.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为 3.792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
购价格为 2.587 元/股。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上述 2 人的 28.5 万股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为 3.792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价格为 2.587 元/股。

    五、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的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
要求,能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公司审议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
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
我们同意《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木西 范存艳    俞丽辉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