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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克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10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9日以通讯、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
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金连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连

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同意提名高雪夫先生、黄仁欢先生(简历
详见附件)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三年。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
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高雪夫先生曾于 2016 年 9 月 9 日-2017 年 4 月 20 日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其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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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首次授予部分有 1 人因

工作调整,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考核为合格,其
个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额度的 20%不得解除限售。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
二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8.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本次回购价格为 3.792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为 2.587 元
/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拟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丰富,能够满足为公司审计所需的
资质及相应的能力要求。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
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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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简历

    高雪夫先生,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7
月毕业于沈阳化工大学高分子化工专业,本科学士学位。2006 年毕业于法国洛

林理工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2006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期间,担任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局秘书及
总裁助理职务,协助总裁参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改上市、资本管理及
集团股东管理,负责公司政府沟通、行政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等业务。现任奥克控
股集团股份公司高级总裁助理、资本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辽宁奥克实业有限公
司副总裁,辽宁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辽宁奥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辽宁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大连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奥克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辽阳奥克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辽宁省辽商总会副秘书长。
    高雪夫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
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仁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黄仁欢先生出生于 1979 年,
会计学本科,先后在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部长职务,在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职务,有 15 年大型企业财务核

算和管理工作经验,现任辽宁奥克实业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财务总监。
    黄仁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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