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9-11-13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 14:30 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2
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
15:00至2019年1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董振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365,161,95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43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365,041,1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25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
份 12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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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5,041,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9%;
反对 12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5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944%;反对 120,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5,041,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9%;
反对 12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5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944%;反对 120,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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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姓名:李哲、王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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