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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0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控评价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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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评价报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
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流程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
            标准如下:                                   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
            (1)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    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外部审计发现的重   陷:
            大错报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审计委员会和内   (1)公司经营或决策严重违反
            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内部控制评   国家法律法规;
            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对于公司重大事项缺乏民
            (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    主决策程序或虽有程序但未有
 定性标准   用会计政策;公司缺乏反舞弊控制措施;对于非   效执行,导致重大损失;
            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
            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   术人员流失严重,对公司业务
            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     造成重大影响;
            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
            确的目标。                                   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    偿性控制;
            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5)公司内控重大缺陷或重要
                                                         缺陷未得到整改。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标准如下:                                   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    (1)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大于
            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     利润总额 5%的认定为重大缺
            务报告中出现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大于等于利     陷;
 定量标准   润总额 5%或者影响资产总额的错报大于等于资    (2)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大于
            产总额 3%的情形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等于利润总额的 3%且小于 5%
            (2)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    的,则认定为重要缺陷;
            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     (3)影 响利 润总 额的 错报 小
            务报告中出现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大于等于利     于利润总额 3%的,则认定为一
            润总额的 3%且小于利润总额 5%或者影响资产总   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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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的错报大于等于资产总额 0.5%且小于合并资
             产总额 3%的情形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即:影响
             利润总额的错报小于利润总额的 3%,或者影响
             资产总额的错报小于资产总额的 0.5%。
财务报告重   0

大缺陷数量
  (个)
非财务报告   0

重大缺陷数
 量(个)
财务报告重   0

要缺陷数量
  (个)
非财务报告   0

重要缺陷数
 量(个)

    四、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的合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合并营业收入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全面预
算管理、资金管理、固定资产及存货管理、采购与付款业务、销售业务、研发管理、
子公司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内部审计等内容。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内部
管理控制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2020 年公司全面践行奥
克新使命,推动战略转型发展,以专业要素为主线的双重管控、多维融合的管理模式,
打造上海综合平台,向经营型、利润中心转型,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区域管理新模式
治理公司。公司依据“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围绕资源整合提效,业务协同增值,
强化运营(大)计划、业财融合、采/销/财/人要素集中化、新项目建设等。设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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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事业部、市场营销事业部、科技发展事业部、项目建设部、投资部、计财中心、
企划中心、管理中心、证券部、安环管理部等机构并整合相应职能。针对新增公司业
务和整体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成立以研发为核心的科创板块,并设立以客户为中心的
西南分部、华南分部、华中分部、东北分部、江苏奥克、上海奥克等区域管理新模式。
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牵制,分工合作,各行其责,形成了有效的分层级管理机
制,运行情况良好。
    2、人力资源
    公司及各子公司践行“公司新使命”,以企业团队能力结构不断优化为主线,深
化内部改革,完善人力资源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制定了《员工手册》、《员工
奖惩办法》、《公司绩效激励方案》、《2020 年标准岗位及基本任职资格》、《2020
年定岗定编输出指导性标准》等。公司通过不断创新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分阶段优化
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方面,使公司在人才引进、员工培养、
员工考核、职务晋升、职业发展规划、信息保密以及员工关系管理等方面有序运行。
2020 年公司推行卓越绩效考核模式,针对各层级、不同业务人员采取不同关联系数
的考核办法,形成较为系统、规范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十三五期间公司建立以“共
创共享”文化为基础的公司业绩增长与收入同步增长机制,与成果分享的均衡发展机
制,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等,进一步增强奥克人“安全感、获得感、幸
福感”。公司注重对管理人才的培养以及新进人才的储备,集中培训新进大学生,引
进国内外博士专家、专业专精青年骨干和优秀人才走上重要岗位,实现了人力资源的
合理配置,全面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目前已建成一支整体素质较高具有相
同价值观念的志同道合团队。
    3、企业文化
    公司作为建筑化工产品研发和生产制造行业的领军企业,公司坚持党的政治引领,
全面把握国家“十三五”发展新理念、新阶段、新格局战略机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
调,坚持“共创共享、共和共荣”核心价值观,坚持“文化聚人、战略制胜、创新驱
动、科学管理、和谐发展”五大理念,坚持“立足高端技术产业化创造价值”的核心
战略和“立足环氧乙烯创造价值”产品基本战略,坚持“大趋势、大市场、少竞争、
高端化、集约化”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以奥克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自主创新
为基础、产学研深度融合与国际合作相促进”的科技创新方针。
    公司“新使命”的推出在企业内引起强烈反响,凝聚了一大批有理想、有本领、
敢担当的青年奋斗者,更加激发了广大员工的团结奋斗的干劲。重点发展环氧衍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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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锂电池新材料和电子化学品等高端产品,并购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开
拓医疗健康板块,进一步强化环氧产业链供应链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完善和扩大沿
海沿江百万吨乙氧基化战略布局和优势。2020 年公司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和成就,通
过企业文化的建设,建立了共同的价值观和市场理念,引导员工在学习的基础上持续
创新,提升了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4、全面预算管理
    公司制定了《经营预算计划管理规定》,以目标利润为导向,对公司的产、供、
销、物、资金等全部经营活动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建立预算编制、预警控制、预算
分析、预算考核等管理控制体系,有效地配置资源,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2020 年度公司依据年度经营指导方针及《年度市场分析》、《各项业务管理
规定》、《预算计划指标编制标准》进行预算编制,公司的预算编制按照自下而上,
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反复对接的方式科学合理的进行。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公司将
按照年度预算细分月度等时间进度,层层分解落实到公司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
各单位部门负责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完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加强
预算信息沟通,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提高了管理效率和经营效
益。定期召开月度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和运行周例会,采取月预算、周分析的预算控制
方法,按时间进度分析预算执行结果。对制定的预算执行差异分析原因及影响,及预
算执行中的重要影响因素作专题分析,纠正预算的执行偏差,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
实。当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较大的情况时,将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
并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公司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5、资金活动
    为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及各重要业务部
门及子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融资借款、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管理、票
据管理、银行账户管理、资金集中使用和管理等制度。明晰了资金从支付申请、审批、
复核与办理支付结算等各个环节的权限与责任。重视资金计划编制、执行、分析和考
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安全
性的原则,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6、固定资产及存货管理
    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保证所有固定资产处于受控状态,
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并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
产的购置、登记、管理、处置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保管和累计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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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计提设计了严格的控制程序,保证资产的安全和计价的准确。加强了固定资产的
日常管理,保护固定资产安全。
    公司制定了《仓库管理规定》和《物资管理规定》,建立了存货业务管理程序和
相关控制措施,明确了审批流程,规定审批人的权限、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
工作要求,对存货的采购、保管和发出存货的核算设计了严格的控制程序。制定了《物
资盘点管理办法》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7、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开展了年度供应商认定、招标(询比价)采购等事项,对供应商严格进行资
质审核,提升采购的效率和透明度,在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基础上择优选择供应
商,以保证采购成本和质量的合理性;通过集中采购,整合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发
挥资源共享优势。公司重视供应商管理,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
制定了《供方管理制度》、《采购及外部供方控制程序》规定,保证供应链的稳定与
高效。规范供应商初选、审核及试用等流程,每年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根据
评价结果对不合格供应商实施退出机制。在付款环节流程中设置了关键审核点,根据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付款原则和付款程序进行逐级审批,有效防范了舞弊行为,实现
了风险管控。
    8、销售和收款
    各销售机构在市场营销事业部的指导下,对行业和市场进行深入的研究和预测,
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运营目标,及时制定、调整销售计划和销售策
略,确保经营目标的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合理的销售政策,明确了年度销售目标、
定价原则、结算办法。建立了收款确认制度,对销售及收款做出明确规定,对签订合
同、开具发票和回款等环节设计了严格的控制程序。公司明确了销售相关的各部门和
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公司通过《绩效缴励方案》
以及和各单位部门之间签订年度绩效合同,强化销售部门对销售发货、回款等核心指
标的考核,2020 年在疫情的情况下,销量做到了和去年基本持平。公司还加大应收
账款的回款和清欠力度,实现了应收账款大幅下降。同时,提高现金收款比例,加快
现金流动速度。为了促进销售稳定增长,提高市场份额,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风
险,公司制定了涵盖销售活动整个业务的标准流程,包括销售计划、合同审核、结算、
客户服务跟踪、绩效考评等内容,明确了各环节的职责和权限,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
序办理销售业务,并定期召开经营例会,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
控制措施,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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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研发管理
    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与规划要求,以“产
品升级转型支持现在,开发技术领先引领未来”为工作方针,重点协调基础产品的升
级和高端产品的转型研发工作,从乙烯到环氧乙烷到乙氧基化物到乙氧基化衍生物产
业链,从催化剂到乙氧基化反应技术再到乙氧基化衍生化学品及其应用技术,公司始
终坚持以自主创新为主,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转移转化成果,构建公司可持续发
展的核心技术体系。
    公司 2020 获授专利 40 件,其中发明专利 7 件,实用新型专利 33 件;2020 年新
申请发明专利 13 件(其中 PCT 国际专利 2 件,美国专利 1 件),实用新型专利 45
件。成功主办第四届国际环氧乙烷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论坛,环氧专委会、C20 客户圆
桌会、辽商新材料专委会、技术报告会四会齐驱并进,创行业会议先河;环氧产业、
环氧灭菌双管齐下,展奥克家国情怀。固体羧酸荣获混凝土添加剂技术擂台赛擂主,
主导高端技术,线上直播 EPEG 检测难题,引领聚醚更新换代。标准化工作稳定推进,
参与完成四项国标行标制修订,《工业聚乙二醇》、《聚乙二醇》已被工信部列入
2020 年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树立了奥克品牌形象,提升了客户信赖。公司与各区
域协同,打造各具特色的研发技术中心,与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扬州大学、华东
理工大学、南京延长反应技术研究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湖北大学、成都理工大学、
吉林化工学院和国际化工等科技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或是技术开发合同共计 15 项。
引进聚羧酸减水剂应用技术专家、聚醚多元醇专家、聚乙烯领域专家。充分利用地缘
优势和政策支持,积极响应当地政府资助政策,完成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申报,年内获
得国家和各级政府科技经费支持创历史新高。确保了公司的技术竞争力、产品竞争力,
以及对同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
    10、子公司管理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并建立了《子公
司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派出人
员担任,直接参与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各职能部门从财务、业务、
法务等各个方面,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对口管理,重大事项均需按照规定上报公司审核
后方可执行,确保了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和管理。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主要
在经营计划和预算、提供财务担保、资金调配以及主要管理人员任免等方面进行管控。
此外,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形成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业务事项
与风险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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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关联交易
    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详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审批程序、披露要求等。同时针对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制定了明确
和具体的措施,公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内部审计机构的审核作用,
并借助保荐机构的外部监督,加强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财产安全。
    12、对外担保业务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对外担保的业务流程、风险和审批控制、
被担保企业的资格审查和对外担保的执行控制、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责任追究等环
节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业务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规范受控。
    13、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安全、准确、
及时。同时,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
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等相应的内控
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和各相关部门的重大
信息报告责任人,规定了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及对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并
在信息披露机构和人员、信披文件、事务管理、披露程序、信息报告、保密措施、档
案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对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信息沟通进
行全程、有效的控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14、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建立了会计核算体系,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会计信
息。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公司建立了财务报告编制流程的相关要求,明确
了相关部门和岗位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账、调账、差错更正、
结账等流程的控制,加强对起草财务报告、校验、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审核批准等
流程的规范。确保公司财务报告数据及时准确和真实完整,并对企业经营提供数据分
析和支持。
    15、内部控制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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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
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同公司相关管理层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
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并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就内部监督
中发现的重大缺陷,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对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提出追究相关责任单
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建议。
    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内控权限指引及审批流
程》,按组织控制的要求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授予各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相应的
审批权,明确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有效落实了分级授权制度,做
到职责分明、授权有度,提升了公司快速反应能力。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
和各流程环节,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错报和舞
弊,对重点项目、环节的风险整体控制有效,能够满足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需
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且在不断完善,
未发现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2021 年,公司将继续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控管理与评价工作,持续改进并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
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各类风险的事前防范与识别、事中控制、事后监督
与反馈纠正,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使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与公司经
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从而更好的促进公司健康、持续、
高质量的发展。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民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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