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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克股份:关于签署环氧与二氧化碳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2-01-17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环氧与二氧化碳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
                                                    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环氧与二氧化碳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项目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签署的《环氧与二氧化碳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项目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属于意向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尚不构成投资义
务,具体投资事项尚需双方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商确定,并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审批和披露程序。
    2. 本协议中所涉及的项目投资规模、投资金额、年销售额、项目占地面积
等均系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
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3. 本协议涉及的项目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近日与大连长
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兴岛管委会”或“乙方”)签署
《环氧与二氧化碳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在大
连长兴岛(西中岛)投资建设环氧与二氧化碳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项目(以下
简称“项目”),其中,一期项目预计总投资 50 亿元人民币(具体投资金额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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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环氧与二氧化碳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
                                                 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1、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法定代表人:杨广志
    4、住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 600 号
    5、关联关系:公司与长兴岛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投资内容
    1、本项目由甲方或其下属独资公司或控股合资公司(以下合称项目公司)
投资建设。
    2、甲方在乙方投资建设环氧与二氧化碳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项目,其中,
一期项目包含 35 万吨/年环氧乙烷项目、15 万吨二氧化碳回收项目、30 万吨/年
碳酸酯系列产品项目、40 万吨/年环氧乙烷下游衍生物项目、10 万吨/年二氧化碳
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产品示范项目以及储运等辅助配套公用工程项目(以上合
称“一期项目”)。二期项目规划包括绿色甲醇制烯烃项目、绿色烯烃下游衍生
物项目、绿色特种烯烃聚合物等及配套公用工程项目。
    一期项目预计总投资 50 亿元,项目建成后年产百万吨环氧与二氧化碳衍生
绿色低碳精细化工产品,销售额预计过百亿元。具体内容以甲方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为准。
    (二)选址征地
    1、本项目选址在辽宁省大连长兴岛 (西中岛) 石化产业基地内。
    2、本项目计划占地面积约 89 万平方米(具体用地面积以甲方实际需求为
准)。投资强度和土地产出率将超过《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
标准》规定要求。
    3、甲方按照“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承诺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依法竞买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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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甲方承诺 10 年内不将项目公司迁离注册地、将纳税义务改变或转移出乙
方区域、减少注册资本等。
    3、甲方向乙方书面提出需要乙方配套施工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明确基
础设施配套规格及标准包括必要的水、电、气、风等相关参数。
    4、甲方,如因项目不符合国家或乙方政策(如规划、用海、用能、环评等)
要求,未能取得项目相应批复手续,导致项目无法开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中甲方所需公用工程相关所需的技术参数等,协
助甲方与配套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协调公用工程配套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时
间为甲方配套。
    2、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申请后明确配套施工期限,乙方应在配套施工期
限内积极履行合同义务。
    3、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被法院拍卖,乙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
    (五)其他
    1、各项公用工程配套服务设施应及时到位。如因公用工程配套设施未按期
配套导致甲方无法投产并造成损失的,乙方督促公用工程配套服务企业依约赔
偿。如甲方未按协议约定与公用工程配套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则甲方自行承
担未配套损失。
    2、本协议作为双方后续其他合作合同的基础性文件。
    3、本协议涉及的项目尚需甲方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选址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是公司贯彻落实“十
四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的重大战略举措。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是国家重点规划发展的七大石化产业基
地之一、也是东北唯一的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目标是“建设世界一流石化产业
基地”,是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实施的首选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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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环氧与二氧化碳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
                                                 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产业资源丰富、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港
口码头得天独厚。长兴岛石化产业基地“十四五”规划的炼油规模将达到 4000
万吨,乙烯规模将达到 800 万吨,对二甲苯(PX)规模将达到 1000 万吨级,丙
烯规模 400 万吨级;到 2030 年,乙烯规模规划将达到千万吨级,丙烯规模将达
到 600 万吨级。
    本项目,将充分运用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产业资源丰富、
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港口码头天时地利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投资参股经营轻烃
码头项目和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支撑平台的同时,重点投资建设和发展绿色环氧与
二氧化碳衍生低碳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其中,一期将投资建设 35 万吨/年环
氧乙烷、30 万吨/年碳酸酯系列产品项目、40 万吨/年环氧乙烷下游衍生系列产品
目、15 万吨二氧化碳回收和 10 万吨/年二氧化碳衍生绿色低碳新能源系列产业集
群。二期将规划建设绿色甲醇制烯烃项目、绿色烯烃下游衍生物项目、绿色特种
烯烃聚合物等,进一步做强做大奥克绿色环氧与二氧化碳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
及能源化工新材料产业,培育壮大特种烯烃聚合物等高端新材料产业。
    本项目是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对于公
司迎接“双碳”挑战、勇抓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的战略机遇,加快公司“世界首
创、国际领先”的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碳衍生物碳酸乙烯酯系列产品万吨级技术成
果的工业化应用转化与产业化和集约化发展,完善巩固公司在国内的产业链供应
链和战略布局,实现公司“十四五”的科技创新驱动与绿色低碳高质量的发展,
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等,均具有十分重要
的战略意义。
    与此同时,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在推动我国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和绿色低碳
发展方面。在促进辽宁省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
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促进我国环氧乙烷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
均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属于意向性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尚不构成投资义务,具体投资
事项尚需双方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商确定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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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环氧与二氧化碳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
                                                   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
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
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中所涉及的项目投资规模、投资金额、年销售额、项目占地面积
等均系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
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4.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若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
案、环评、安评、能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
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
险。
       5.本协议中所涉及的项目一期预计总投资 50 亿元人民币(具体投资金额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高于公司目前账面货币资金水平,目前暂未具体明确
所需资金安排,后续将根据公司资金及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6.本项目投资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规定,根据进展情况和交
易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环氧与二氧化碳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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