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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克股份:独立董事意见2022-08-23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方面能够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不存在 2022 年上半年度发生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关联方等提供担保的事项,也不存在以前
期间发生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对上述各方的担保事项。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160,353 万元,均履行了
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合
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悉浦奥进
出口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与其日常生产经营紧密
联系,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采购成本的影响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制订了《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制度》,建立了风险管理和
信息披露制度,相关业务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综上所述,全资子公司江苏
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悉浦奥进出口有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投资
业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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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事项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建民先生、董振鹏先生、刘兆滨先生、宋恩军
先生、黄冠雄先生、范小平先生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熊焰韧女士、杨向宏先生、卜新
平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
求。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我们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两个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四、关于追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的价格均参照市
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追加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熊焰韧   卜新平   杨向宏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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