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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胜智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劲胜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7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
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乐嘉隆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有
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下
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出具的众会
字(2019)第 3321 号审计报告,公司(仅指母公司)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
-3,051,935,639.82 元;截至 2018 年末,公司(仅指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502,252,712.93 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规定,
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2018 年度,公司(仅指母公司)实
现的净利润为负数;截至 2018 年末,公司(仅指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
不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长远
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2018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和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
有利于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
效实施了内部控制,使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公司管理所有的营运环节,并依据公
司所处的环境和经营特点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
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
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
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
核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琼女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九全先生的近亲属,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众华在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
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
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
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履行了相应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规定,不会对
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中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