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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世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3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1-10-11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
                       第 3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
上市公司名称                                        财务顾问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创世纪              证券代码                  300083.SZ
购买资产类型               完整经营性资产 √ 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荣集团”)、国家制造业转型
交易对方                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制造业基金”)和新疆荣耀创新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荣耀创投”)
交易对方是否为上市公    是 □   否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 □       否 √
司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控制权是否变    是 □   否 √              交易完成后是否触发要    是 □       否 √
更                                            约收购义务
                        创世纪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港荣集团、国家制造业基金和荣耀创投投资持
方案简介                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世纪”)
                        19.13%的少数股东股权
                                                               核查意见
  序号                      核查事项                                               备注与说明
                                                               是     否
一、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
                                                               是
           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1.1
           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
                                                               是
           争,增强独立性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
                                                               是
           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不适用
1.2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是否专项核查确认
           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
           事项的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                      不适用
           易予以消除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是否为权属清
1.3        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          是
           属转移手续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
1.4                                                            是
           九条的规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2.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
2.1.1   地点、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     是
        是否相符
2.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                 是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不适用,交易对方不涉及
2.1.3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或者护照                            自然人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1.4                                                  是
        不存在任何虚假披露
2.2     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面、完整、
2.2.1                                                  是
        真实
        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业务,
2.2.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不适用
        的情况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理人的
2.2.3                                                  是
        基本情况
2.3     交易对方的实力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业经验、
2.3.1                                                  是
        经营成果及在行业中的地位
2.3.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是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
2.3.3                                                  是
        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等
2.4     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实际控
        制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   是
2.4.1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交易对方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
                                                       是
        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行政处罚
        交易对方是否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是
        如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合规运作
2.4.2
        情况,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不适用
        等问题
2.4.3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是
2.5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2.5.1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
        交易对方是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
2.5.2                                                  是
        理人员的情况
        交易对方是否承诺在限定期限内不以任何形式转
2.6                                                    是
        让其所持股份


                                           2
2.7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为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情形     是
三、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所购买资产的情况
          购买资产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范
                                                         是
          围
3.1
          若不属于,是否不存在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          不适用
          因素
3.2       购买资产的经营状况
          购买的资产及业务在最近 3 年内是否有确定的持         标的公司深圳创世纪成
3.2.1                                                    是
          续经营记录                                          立于 2005 年 12 月 22 日
          交易对方披露的取得并经营该项资产或业务的时
3.2.2                                                    是
          间是否真实
3.2.3     购买资产最近 3 年是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是
3.3       购买资产的财务状况
3.3.1     该项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是
          收入和利润中是否不包含较大比例(如 30%以上)
3.3.2                                                    是
          的非经常性损益
          是否不涉及将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增加且数额
3.3.3                                                    是
          较大的异常应收或应付账款
          交易完成后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的负债比例过大
3.3.4     (如超过 70%),属于特殊行业的应在备注中说     是
          明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将承担重大担保
3.3.5                                                    是
          或其他连带责任,以及其他或有风险
          相关资产或业务是否不存在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
3.3.6                                                    是
          载;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4       购买资产的权属状况
3.4.1     如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不适用,本次交易拟购买
3.4.1.1   权属是否清晰                                        的资产构成完整经营资
                                                              产
          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应的权属证明,包括相关资产          不适用,本次交易拟购买
3.4.1.2   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          的资产构成完整经营资
          或其他权益的权属证明                                产
                                                              不适用,本次交易拟购买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前述资产是否不存在政
                                                              的资产构成完整经营资
          策障碍、抵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产
3.4.1.3
                                                              不适用,本次交易拟购买
          是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
                                                              的资产构成完整经营资
          重大风险
                                                              产
          该资产正常运营所需要的人员、技术以及采购、          不适用,本次交易拟购买
3.4.1.4
          营销体系等是否一并购入                              的资产构成完整经营资

                                             3
                                                              产
          如为完整经营性资产(包括股权或其他可独立核
3.4.2
          算会计主体的经营性资产)
          交易对方是否合法拥有该项权益类资产的全部权
3.4.2.1                                                  是
          利
          该项权益性资产对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
3.4.2.2                                                  是
          属是否清晰
          与该项权益类资产相关的公司发起人是否不存在
3.4.2.3                                                  是
          有出资不实或其他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是          不适用,本次交易为股东
3.4.2.4   否已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有证据表明,该股          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不涉
          东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及对外转让股权
          股权对应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是
3.4.2.5
          是否已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                       是
          该项资产(包括该股权所对应的资产)是否无权
                                                         是
          利负担,如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
3.4.3
          是否无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
                                                         是
          措施的情形
          是否不存在导致该资产受到第三方请求或政府主
                                                         是
3.4.4     管部门处罚的事实
          是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           是
          相关公司章程中是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
3.4.5                                                    是
          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 3 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
                                                         是
          易
          相关资产的评估或者交易价格与本次评估价格相
                                                         是
3.4.6     比是否存在差异
          如有差异是否已进行合理性分析                   是
          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 3 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
                                                         是
          易是否在报告书中如实披露
3.5       资产的独立性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或业务的经营独立性,是否
3.5.1     未因受到合同、协议或相关安排约束,如特许经     是
          营权、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而具有不确定性
                                                              不适用,本次交易为上市
          注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是否直接参与其经营          公司购买控股子公司深
3.5.2
          管理,或做出适当安排以保证其正常经营                圳创世纪 19.13%的少数
                                                              股权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以与主业无关资
3.6                                                      是
          产或低效资产偿还其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的情况
          涉及购买境外资产的,是否对相关资产进行核查,        不适用,不涉及购买境外
3.7
          如委托境外中介机构协助核查,则在备注中予以          资产


                                            4
         说明(在境外中介机构同意的情况下,有关上述
         内容的核查,可援引境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意见)
         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不存在可能导
         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     是
3.8
         对价的风险
         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                     是
3.9      拟在重组后发行新股或债券时连续计算业绩的
         购买资产的资产和业务是否独立完整,且在最近
3.9.1                                                   是
         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标的公司深圳创
         购买资产是否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实际控
3.9.2                                                        世纪自 2015 年 11 月 30
         制人之下持续经营两年以上
                                                             日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
         购买资产在进入上市公司之前是否实行独立核
3.9.3    算,或者虽未独立核算,但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     是
         收入、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否能够清晰划分
         上市公司与该经营实体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是
         签订聘用合同或者采取其他方式确定聘用关系
3.9.4
         是否就该经营实体在交易完成后的持续经营和管
                                                        是
         理作出恰当安排
         交易标的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是否与上市
                                                        是
         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不适用,交易标的的重大
3.10
         存在较大差异按规定须进行变更的,是否未对交          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
         易标的的利润产生影响                                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
                                                             异
         购买资产的主要产品工艺与技术是否不属于政策
3.11                                                    是
         明确限制或淘汰的落后产能与工艺技术
3.12     购买资产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     是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4.1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定价
                                                             不 适 用 ,( 根 据 深 交 所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第二
                                                             十一条:“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定价是否不低于董事会就定
4.1.1                                                        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向发行做出决议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
                                                             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
                                                             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

                                           5
                                                                 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创
                                                                 世纪本次发行新股的定
                                                                 价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
                                                                 上述规定。)
         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上市公司股票是否不存在交
4.1.2                                                  是
         易异常的情况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如以评估值为基准
4.2
         确定
         对整体资产评估时,是否对不同资产采取了不同              本次评估结果采用收益
                                                            否
4.2.1    评估方法                                                法
         评估方法的选用是否适当                        是
4.2.2    评估方法是否与评估目的相适应                  是
4.2.3    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关资产的盈利能力              是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和
4.2.4    是否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得出评估结果        是        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
                                                                 行评估
         评估的假设前提是否合理                        是
         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产品价格、销售
4.2.5
         量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是否合理,特别是交易标    是
         的为无形资产时
         被评估的资产权属是否明确,包括权益类资产对
4.2.6                                                  是
         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属
         是否不存在因评估增值导致商誉减值而对公司利
4.2.7                                                  是
         润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是否不存在评估增值幅度较大,可能导致上市公
4.2.8                                                  是
         司 每年承担巨额减值测试造成的费用
         与市场同类资产相比,本次资产交易定价是否公
4.3                                                    是
         允、合理
         是否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的定价与最近 3 年的评
4.4                                                    是
         估及交易定价进行了比较性分析
五、定向发行须获得的相关批准
5.1      程序的合法性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已就本次定向发行事项
5.1.1                                                  是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报备、审批、披露程序
         履行各项程序的过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5.1.2                                                  是
         规则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定向发行方案是否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
5.1.3                                                       否   易,本次交易尚待股东大
         股东表决通过
                                                                 会审议通过
5.2      定向发行后,是否未导致公司涉及特许领域或其    是

                                            6
         他限制经营类领域
         如存在前述问题,是否符合现阶段国家产业发展          不适用,重组后不会导致
         政策或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应特别关注          公司涉及特许领域或其
         国家对行业准入有明确规定的领域                      他限制经营类领域
         本次定向发行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是
         化
5.3                                                          不适用,本次交易未导致
         如发生变化,交易对方是否按照《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管理办法》履行公告、报告义务
                                                             化
         本次定向发行是否未导致交易对方触发要约收购
                                                        是
         义务
                                                             不适用,本次交易未导致
         如是,交易对方是否拟申请豁免                        交易对方触发要约收购
5.4
                                                             义务
                                                             不适用,本次交易未导致
         股东大会是否已同意豁免其要约义务                    交易对方触发要约收购
                                                             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6.1      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后,是否符合上市条件           是
         如果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变更了主营业务,该变更          不适用,本次交易未导致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更
6.2      如果未变更主营业务,定向发行的目的与公司战
                                                        是
         略发展目标是否一致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是
6.3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盈
6.3.1                                                   是
         利能力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是否不为现金
         或流动资产,或主要资产的经营是否具有不确定
6.3.2    性,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是
         (例如主要资产是上市公司不能控制经营的股权
         投资、债权投资等)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确定的资产及业
6.3.3    务,该等资产或业务是否未受到合同、协议或相     是
         关安排约束,从而具有确定性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需要取得相应领域
                                                        是
         的特许或其他许可资格
                                                             不适用,交易完成后,上
6.3.4
         上市公司获取新的许可资格是否不存在重大不确          市公司不需要取得相应
         定性                                                领域的特许或其他许可
                                                             资格
6.3.5    本次交易设置的条件(包括支付资金、交付资产、   是


                                            7
        交易方式)是否未导致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带
        有重大不确定性(如约定公司不能保留上市地位
        时交易将中止执行并返还原状等),对上市公司
        持续经营有负面影响或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各种假设是否具有现实性               不适用
6.3.6
        盈利预测是否可实现                                       不适用
        如未提供盈利预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是否充分
6.3.7   反映本次重组后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持续经营     是
        能力和存在的问题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
                                                                 不适用,本次交易不涉及
6.3.8   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的,相关补偿安
                                                                 盈利补偿安排
        排是否可行、合理
6.4     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影响
                                                                 不适用,本次交易前标的
        相关资产是否整体进入上市公司                             公司即为上市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6.4.1
        上市公司是否有控制权                           是
        在采购、生产、销售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是否保持
                                                       是
        独立
        关联交易收入及相应利润在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
6.4.2   中所占比重是否不超过 30%,未影响公司经营的     是
        独立性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是否包括生产经营所必需的
                                                       是
        无形资产(如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
6.4.3   上市公司是否已取得业务经营所需的全部许可、
        批准和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     是
        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6.4.4   是否需要向第三方缴纳无形资产使用费                  否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交易对方及其
6.4.5   关联方通过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增加上市公     是
        司风险的情形
6.5     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潜在控股股东是否与上市公
6.5.1   司保持独立,是否不存在通过控制权转移而对上     是
        市公司现有资产的稳定性构成威胁
        定向发行后,是否能够做到上市公司人员、财务、
6.5.2   资产完整,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   是
        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是否能够做到与控股股东分
6.5.3                                                  是
        开
        如短期内难以完全做到,是否已做出合理的过渡               不适用,上市公司的生产
6.5.4
        性安排                                                   经营和行政管理能够做

                                             8
                                                                到与控股股东分开


         定向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
                                                      是
         之间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不适用,本次交易后,上
6.5.5
                                                                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
         如有,是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同
                                                                业竞争
         定向发行后,是否不存在出现因环境保护、知识
         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发生
6.5.6                                                 是
         纠纷的情况;如存在,在备注中说明对上市公司
         的影响
七、相关事宜
         各专业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法
7.1                                                   是
         律顾问是否由上市公司聘请(具体情况在备注栏
         中列明)
         相关当事人是否已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是
         履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
7.2      相关信息是否未出现提前泄露的情形             是
         相关当事人是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
                                                      是
         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出具过相
                                                      是
         关承诺
7.3      是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的情形               是
                                                                不适用,不存在相关承诺
         如该等承诺未履行是否对本次收购不构成影响
                                                                未履行的情形
7.4      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创世纪已采取
                                                                了相关保密措施,包括创
                                                                世纪已进行了内幕信息
         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是否未出现异常波             知情人登记、相关中介机
7.4.1                                                      否
         动                                                     构已与创世纪签署保密
                                                                协议、控制内幕信息知情
                                                                人范围、及时签署了交易
                                                                进程备忘录等
         是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7.4.2                                                 是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是否不存在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7.4.3                                                 是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是否不存在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各中介机构(包
7.4.4                                                 是
         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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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内幕
          交易的嫌疑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承诺
                                                          是
          或声明是否涵盖其应当作出承诺的范围
7.5
          是否表明其已经履行了其应负的诚信义务            是
          是否不需要其对承诺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补充          是
          定向发行报告书是否充分披露了定向发行后的经
          营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政策      是
7.6
          风险及其他风险
          风险对策和此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是
尽职调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结论性意见
尽职调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包括:

1、本次交易的背景与目的;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依据及合理性;3、标的公司的盈利性,本次交
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结论性意见:

1、创世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重组报告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发现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3、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港荣集团、国家制造业基金和荣耀创投持有创世纪控股子公司深圳
创世纪 19.13%的少数股东股权。截至本核查意见表出具之日,根据上述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及其提供
的相关资料,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形。资产过
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4、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估值定价原则公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持续做到业务、资
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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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
专业意见附表第 3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闫明庆            曾 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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