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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世纪: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2022-12-21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创世纪            公告编号:2022-149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方出具
                             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
团 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2]2673 号),核准了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出具的主要承诺情况具体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
与《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
告书(草案)(注册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人/本企业保证本次重组的全部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就此承担个
             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本企业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
             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
上市公司控   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股东及其   3、本人/本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
一致行动人、 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实际控制人   4、如本次重组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企业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本人/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锁定;如本人/本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本企业同意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

                                       1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本企业同意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
               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上市公司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
               完整。
               4、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
               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
               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保证本次重组的全部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就此承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
               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上市公司的
               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董事、监事、
               4、如本次重组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高级管理人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员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
               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深圳创世纪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
               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

                                        2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完整。
                4、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
                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
                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本公司/企业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
                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
                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公司/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3、如本次重组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交易对方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企业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锁定;如本公司/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企业同意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
                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企业同意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公司/企业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二、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
                权的其他公司承诺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
                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东权利、实际控制能力或其他影响力操纵、指使上市公司
                或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上市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
                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
 上 市 公 司 控 益的行为。
 股 股 东 及 其 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
 一致行动人、 权的其他公司承诺若有合理原因而无法避免的与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
 实际控制人     均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上市
                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要求和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3、本承诺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本承诺或相关规定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赔偿上市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控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
 股股东及其     从事与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业务;在本次
 一致行动人、   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承诺
 实际控制人     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目

                                         3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
             2、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承诺人拥有
             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现有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本承诺人将放弃或将促使本承诺人控制之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承诺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
             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承诺人控制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承
             诺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
             注入上市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系第三方。
             3、如本承诺人有违反上述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四、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其主
               要股东或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上 市 公 司 控 定。
股 股 东 及 其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
一致行动人、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
实际控制人     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
               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五、股份锁定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自本企业持有深圳创世纪股权之日起(即2020年4月13日)36个月内,除
             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转换为上市公司股份所进行的股权转让外,本企
             业不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创世纪股权,且不转让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交易对方之   2、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荣耀创投   资产实施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上述锁定期安排,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除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转换为上市公司股份所进行的股权转让外,
             本企业在以上任一日期届满前均不转让持有的深圳创世纪股权或上市公司
             股份。
             1、自本公司持有深圳创世纪股权之日起(即2020年11月30日)36个月内,
             除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转换为上市公司股份所进行的股权转让外,本
             公司不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创世纪股权,且不转让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交易对方之   2、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港荣集团   资产实施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上述锁定期安排,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除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转换为上市公司股份所进行的股权转让外,
             本公司在以上任一日期届满前均不转让持有的深圳创世纪股权或上市公司
             股份。
交易对方之   1、自本公司持有深圳创世纪股权之日起(即2021年1月15日)36个月内,除
国家制造业   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转换为上市公司股份所进行的股权转让外,本公
    基金     司不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创世纪股权,且不转让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

                                        4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2、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实施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上述锁定期安排,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除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转换为上市公司股份所进行的股权转让外,
             本公司在以上任一日期届满前均不转让持有的深圳创世纪股权或上市公司
             股份。

    六、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真实完整合法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公司/企业对所持深圳创世纪的股权享有唯一的、无争议的、排他的权
             利,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第三方持股、代第三方持股等类似安排,本公司
             /企业所持有的深圳创世纪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权属纠
             纷,不会出现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本公司/企业所持深圳创世纪股权提出
             任何权利主张。
             2、本公司/企业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
             圳创世纪《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出资义务,按时足额缴付应缴的
             注册资本,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形。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企业所持有的深圳创世纪股权不存在质押、
             查封、冻结、权属争议及其他限制。
 交易对方
             4、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至标的股权完成交割前,本公司/企业不会就所持有
             的深圳创世纪股权新增质押和/或设置其他可能妨碍将标的股权转让给上市
             公司的限制性权利。如本承诺函出具后,本公司/企业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标的
             股权权属或妨碍将标的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的事项,本公司/企业将立即通知
             上市公司及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中介机构。
             5、未经上市公司同意,本公司/企业不会将持有的深圳创世纪股权之全部或
             部分转让给除上市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6、本公司/企业所持有的深圳创世纪股权过户或权属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7、如违反上述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企
             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七、关于诚信及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函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人/本企业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
               罚,下同)、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
               情况;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其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者其他被
上 市 公 司 控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股 股 东 及 其 2、本人/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
一致行动人、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
实际控制人     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6号)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3、本人/本企业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包括但不限


                                        5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
             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其任职
             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
             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尚未了结的或
             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
             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6号)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本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
  上市公司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
             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5、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
             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
             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
             形;
             6、本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
             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等失信情况;
             7、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
             的情形;
             8、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为。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下
             同)、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上市公司的 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
董事、监事、 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其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高级管理   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者其他被中国证
    人员     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2、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6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
             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6号)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3、本人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其任职
             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
             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尚未了结的或
             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3、本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
深圳创世纪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
             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
             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
             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
             形。
             1、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裁高松涛(本公司总经理)涉嫌严重
             违法,本公司已给予高松涛开除处分,解除其劳动合同(本公司近期拟提交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解聘高松涛总经理及董事职务)。
             2、除以上情况外,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
             (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下同)、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
             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其
             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
国家制造业
             务、未履行承诺或者其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基金
             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6]16号)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7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4、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
               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1、本公司/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不包括证
               券市场以外的处罚,下同)、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
               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其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诺或者其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
               情况。
               2、本公司/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
港荣集团、荣
               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
  耀创投
               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
               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
               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6]16号)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3、本公司/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八、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上市公司控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股股东、实际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控制人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
               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上市公司的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董事、高级管
               6、如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
  理人员
               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依法对本人作
               出相关处罚措施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

                                        8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各承诺方尚未出现违背上述相应承诺的情形,公司
将继续督促各承诺方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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