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荃银高科 股票代码:30008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 818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 818 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8 年 11 月 15 日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2014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 司收购报告书》(2014 年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 在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 藏中新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琴、贾桂兰和凌 必锁、张子潇、吴道荣、安徽钜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钜沣量化对冲一号、北京燕赵汇金 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农富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 有限公司共计 21.50%的股份协议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相关国 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监管程序。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释义................................................................................................................................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1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8 第四节 资金来源........................................................................................................ 24 第五节 后续计划........................................................................................................ 26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8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32 第八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33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34 第十章 其他重大事项................................................................................................ 43 第十一章 声明............................................................................................................ 44 2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化现代农 指 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业、本公司 中化集团 指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中新融泽 指 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新睿银 指 西藏中新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新融鑫 指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新融泽、中新睿银、中新融鑫、张琴、贾桂兰、 凌必锁、张子潇、吴道荣、安徽钜瑞资产管理有 转让方、交易对方 指 限公司-钜沣量化对冲一号、北京燕赵汇金国际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农富民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的单称或合称 上市公司、荃银高科 指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现代农业协议收购中新融泽、中新睿银、中 新融鑫、张琴、贾桂兰、凌必锁、张子潇、吴道 荣、安徽钜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钜沣量化对冲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号、北京燕赵汇金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中农富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荃银高科共 计 21.50%的股份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指中化现代农业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中化现代农 业协议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荃银高科共计 21.50%的股份的《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合伙)、西藏中新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 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其他转让方及 张琴、贾桂兰与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之关于安 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3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 818 室 法定代表人:程永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1X7QX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粮食收购;国内旅游 业务;农林牧业技术开发、推广及咨询服务;农林牧业规划设计、咨询与服务; 土壤改良修复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 农林牧业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农业生产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化肥、农药、农机、农膜、饲料等)(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汽 车;以下项目仅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农林业种植服务与种植示范;农林牧业产 品的仓储、加工、物流;农业生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化肥、种子、农药、农机、 农膜、饲料等)的生产;农林牧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农业机械维修;销售食 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观赏植物。(“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食品、国内旅游业务、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经营期限:2015 年 11 月 17 日至长期 股东名称: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 818 室 通讯方式: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 818 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化现代农业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国务院国资委 100% 中化集团 100% 中化现代农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化现代农业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国务院国资委 100% 中化集团 100% 中化现代农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化现代农业的控股股东为中化集团,实际控制人为 5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务院国资委。 中化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 法定代表人:宁高宁 注册资本:4,340,421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411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化肥内贸经营;境外期货业务(原油、成品油、天然橡胶,有效 期至 2018 年 06 月 01 日);对外派遣实施承包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危险化学 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8 月 19 日);批发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 2022 年 08 月 04 日);组织石油、天然气的 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石油炼制、加油站和石化仓储及物流的投资管理;组 织化肥、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物流、投资及管理;组 织橡胶、塑料、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氟化工、煤化工、医药等精细化 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物流、投资及管理;组织矿产资源,生物质能等新能 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投资及管理;组织酒店、房地产的开发、投资及经营和 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与上述业务相 关的设计、咨询、服务、展览和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 年 12 月 21 日至长期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化现代农业的主要业务为: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 6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食品;出版物零售;粮食收购;农林牧业技术开发、推广及咨询服务;农林牧业 规划设计、咨询与服务;土壤改良修复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农林牧业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农 业生产资料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化现代农业经营未满三年,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信 息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万元) 66,342.01 29,083.89 30,064.98 净资产(万元) 56,262.95 28,347.52 30,000.82 收入(万元) 20,998.87 2,428.14 0.00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0,998.87 2,428.14 0.00 净利润(万元) -4,583.57 -1,653.30 0.82 净资产收益率(%) -10.83% -5.67% 0.00% 资产负债率(%) 15.19% 2.53% 0.2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化现代农业的控股股东中化集团近三年经审计的财 务信息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万元) 41,719,521.29 39,948,440.70 3,546,4150.61 净资产(万元) 11,395,284.03 12,554,409.20 11,983,222.37 收入(万元) 51,882,318.94 39,549,503.88 38,118,599.20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51,672,093.35 39,406,010.16 37,949,048.89 净利润(万元) 841,714.64 477,767.88 304,994.38 净资产收益率(%) 7.39% 3.81% 2.55% 资产负债率(%) 72.69% 68.57% 66.2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 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中化现代农业外,中化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 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如下: 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中国中化股份 中国中化集团 石油、化肥、化工产品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易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98%,中国远洋 3,980,000 2009.6.1 板块 海运集团有限 公司持股 2% 中化能源股份 中国中化股份 石油贸易、石油炼制、石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化仓储、成品油分销与零 97.83%、中化石 售、互联网科技等 1,700,000 1993.4.5 油勘探开发有 限 公 司 持 股 2.17% 中化石油勘探 中国中化股份 境外油气田勘探开发 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100,000 2002.5.13 100% 中化化肥控股 中化香港(集 化肥的全肥种、产供销一 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持 80 亿港元 1994.5.26 体化运作 股 52.65% 中国种子集团 中国中化股份 农作物种子经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94,430 1981.9.14 100% 中化现代农业 中国中化集团 种植技术、农业金融、农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100,000 2015.11.17 产品销售 100% 中化国际(控 中国中化股份 股)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持股 公司 55.35%、北京中 橡胶、化工实业、化工品 208,301 1998.12.14 化金桥贸易有 贸易、冶金能源等 限 公 司 持 股 0.31% 沈阳化工研究 中国中化股份 染料、中间体、助剂等精 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142,388 1992.12.14 细化学品的开发研究及 100% 高新技术产品生产 8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中化蓝天集团 中国中化集团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51%、中化浙江 147,000 2000.8.23 氟化工业务 化工有限公司 持股 49% 中化河北有限 中国中化股份 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47,332 1992.10.11 化工品批发及零售 100% 中化资本有限 中国中化股份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 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560,000 2006.1.26 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100% 投资咨询等 中国对外经济 中国中化股份 贸易信托有限 有限公司持股 公司 96.22%、中化集 220,000 1987.9.30 信托业务 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 3.78% 中化集团财务 中国中化股份 财务公司业务(协助成员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单位收付款项、提供担 100% 300,000 2008.6.4 保、委托贷款及委托投 资、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现、内部转帐结算等) 中化国际招标 中国中化股份 招标代理业务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1997.6.3 100% 中化资产管理 中国中化集团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726,641 1993.8.10 资产管理 100% 中化环境控股 中国中化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环保项目投资、技术服 75.06%、沈阳化 48,000 2011.11.8 务、水污染治理、废气治 工研究院有限 理等 公 司 持 股 9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24.94% 中国金茂控股 中化香港(集 高端商用物业、酒店、住 集团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持 406 亿港元 2004.6.2 宅及综合体的开发经营 股 49.75% 中化香港(集 中国中化股份 314,864 万 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1989.12.1 境外持股平台 美元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化现代农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 务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农林牧业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土壤改 中化现代农业 100 1,000 2018.6.1 良修复的技术开发、技术 河北有限公司 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等 农业种植服务、农林牧业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 中化现代农业 术咨询、技术服务;土壤 (河南)有限 100 1,000 2018.5.23 检测;土壤改良修复技术 公司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推广;农业生产 资料生产、检测等 中化现代农业 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 (山东)有限 100 1,000 2018.6.6 询、技术服务;农作物种 公司 植;粮食收购等 农林牧业技术开发、技术 推广及技术咨询;农林牧 中化现代农业 业规划设计;土壤改良治 100 1,000 2018.6.6 安徽有限公司 理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推广;农作物种 植;粮食收购等 10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粮食种植、收购;大米加 中化农业(巢 51 5,100 2017.11.30 工、销售;粮食储备业务 湖)有限公司 等 农业技术服务;粮食收 中化现代农业 购、销售;农林牧业技术 (江苏)有限 100 1,000 2018.5.29 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 公司 询;种植示范技术推广等 农林牧业技术开发、推广 中化现代农业 及咨询服务;土壤改良修 (湖北)有限 100 1,000 2018.5.31 复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公司 粮食收购等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 中化现代农业 生产资料配送、销售;粮 (湖南)有限 100 1,000 2018.5.28 食收购;农业项目开发; 公司 土壤修复等 农林牧业技术开发、技术 中化现代农业 推广、技术咨询服务;以 (黑龙江)有 100 1,000 2018.8.20 自有资金对农林牧业项 限公司 目进行投资;粮食收购等 农业服务业;粮食收购; 中化现代农业 农林牧业技术开发、推广 (吉林)有限 100 1,000 2018.8.17 及咨询服务;销售农业生 公司 产资料;农机采购;农业 机械服务等 农林业种植服务与种植 中化现代农业 示范;粮食收购;农林牧 (辽宁)有限 100 1,000 2018.8.10 业技术开发、推广及咨询 公司 服务;生产资料销售等 农业服务业;农林业种植 中化现代农业 服务与种植示范;农林牧 (陕西)有限 100 1,000 2018.8.15 业技术开发、推广及咨询 公司 服务;农机采购等 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 中化现代农业 询、技术服务;粮食收购; (宁夏)有限 100 1,000 2018.8.8 农林业种植服务与种植 公司 示范等 11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农林牧业规划设计、咨询 中化现代农业 与服务;农业服务业;农 (内蒙古)有 100 1,000 2018.8.23 业项目开发;土壤修复; 限公司 农牧业种植服务与种植 示范;粮食收购等 农业服务业;农林业种植 中化现代农业 服务与种植示范;销售食 (新疆)有限 100 1,000 2018.8.27 品;粮食收购;农业生产 公司 资料的生产等 重庆中化农业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开 投资管理有限 100 30,000 2018.1.5 展投后管理 公司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化现代农业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 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化现代农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 下: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及 程永 34222419731111**** 中国 北京 无 经理 陈爱华 监事 11010519720128**** 中国 北京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化现代农业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 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 12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化集团持有以下境内外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份: 中化集团持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地 股票代码 主营业务 情况 中化国际(控 上海 600500 橡胶、化工实业、化工品贸 中国中化股份 股)股份有限 易、冶金能源等 有限公司持股 公司 55.35%、北京 中化金桥贸易 有限公司持股 0.31% 中化化肥控股 香港 00297 化肥的全肥种、产供销一体 中化香港(集 有限公司 化运作 团)有限公司 持股 52.65% 中国金茂控股 香港 00817 高端商用物业、酒店、住宅 中化香港(集 集团有限公司 及综合体的开发经营 团)有限公司 持股 49.75% 金茂(中国)酒 香港 06139 酒店持有及投资 中国金茂控股 店投资管理有 集团有限公司 限公司 持股 66.77% 远东宏信有限 香港 03360 从事各种资产的融资租赁业 中化集团通过 公司 务、经营租赁业务、保理、 广柏有限公司 提供租赁咨询服务、进出口 持股 23.27%的 贸易及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 股份 合作部批准之其他业务 江苏扬农化工 上海 600486 从事农药、氯碱、精细化工 中化集团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的生产 江苏扬农化工 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 36.17%的 股份 青海盐湖工业 青海 000792 氯化钾生产及销售;盐湖资 中化集团持股 股份有限公司 源综合开发利用 20.52% 13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alcyon Agri 新加坡 5VJ 从事天然橡胶的种植、加工 中化国际新加 Corp Ltd 和营销 坡有限公司持 股 54.9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化现代农业不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股份。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 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化集团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投资主体 (%)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化集团财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100 有限责任公司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宏人寿保险公司 49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冠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48.72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6.5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 100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司 14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5.76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化现代农业不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 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 15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化现代农业在荃银高科不持有任何股份。中新融泽持有 公司 32,400,58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7.53%;中新融鑫持有公司 31,677,828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7.36%;中新睿银持有公司 4,039,01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 0.94%;张琴持有公司 45,269,54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0.52%;贾桂兰持 有公司 39,702,52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23%;凌必锁持有公司 8,805,40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张子潇持有公司 8,206,047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1.91%;吴道荣持有公司 5,460,92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安 徽钜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钜沣量化对冲一号私募基金持有公司 3,747,0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北京燕赵汇金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3,331,87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北京中农富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 1,226,77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 中化现代农业与中新融泽、中新融鑫、中新睿银及张琴、贾桂兰、凌必锁、 张子潇、吴道荣、安徽钜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钜沣量化对冲一号私募基金、北 京燕赵汇金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农富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经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拟收购转让方持有的荃银高科的共计 92,520,965 股份,其中, 中化现代农业拟向中新融泽收购 12,403,247 股股份,向中新睿银收购 4,039,010 股股份,向中新融鑫收购 31,677,828 股股份,向张琴收购 9,719,134 股股份,向 贾桂兰收购 6,454,951 股股份,向凌必锁收购 8,805,409 股股份,向张子潇收购 7,250,166 股股份,向吴道荣收购 5,460,925 股股份,向安徽钜瑞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钜沣量化对冲一号私募基金收购 2,151,650 股股份,向北京燕赵汇金国际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 3,331,874 股股份,向北京中农富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购 1,226,771 股 股 份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完 成 后 , 中 化 现 代 农 业 将 持 有 荃 银 高 科 92,520,965 股股份,占荃银高科总股本 21.50%。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战略性投资。 16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程序和 时间 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了如下程序: 2018 年 11 月 8 日,中化现代农业股东中化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中化现 代农业向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荃银高科 20%-21.50%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如下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待履行国资监管程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 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中化现代农业无 处置本次权益变动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十二个月内, 中化现代农业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继续增持或处置拥有的权 益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化现代农业不持有荃银高科任何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化现代农业将持有荃银高科 92,520,965 股股份,占 荃银高科总股本 21.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中新融泽、中新融鑫、中新睿银、张琴、贾桂兰、凌必锁、张子潇、吴道荣、 安徽钜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钜沣量化对冲一号私募基金、北京燕赵汇金国际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农富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中化现代农业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化现代农业协议受让转让方合计持有的荃 银高科 92,520,965 股股份,占荃银高科总股本 2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本次协议转让价格 8.85 元/股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 90%。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主体 甲方: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乙方:西藏中新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丁方:凌必锁、张子潇、吴道荣 安徽钜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钜沣量化对冲一号私募基金 18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燕赵汇金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农富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戊方:张琴 己方:贾桂兰 庚方或受让方:中化现代农业 保证人或辛方: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合称“转让方”,转让方、受让方 和保证人合称“各方”,单独称“一方”。) (二)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为转让方持有的荃银高科之 92,520,965 股股 份,占荃银高科总股本 21.5%,为可流通的境内非国有法人股和自然人股。本次 股份转让完成后,该等股份的性质将变更为国有法人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对价 各方约定,股份转让价款为 818,810,540.25 元,其中股份转让价格为 8.85 元/股。 (四)付款安排 各方同意,股份转让价款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支付: 1、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其名义在银行(以下 简称“监管人”)开设共管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受让方根据本条第 二款的规定支付至共管账户的款项作为共管资金,共管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相应的 股份转让价款。 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交割先决条件成就日和各方均就本次股份转让取得全 部内部批准及授权,以及共有人(如适用)经公证的书面同意之日中在后日期起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1)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甲方、乙方、丙方、戊方、己 19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方应收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 80%及(2)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丁方应收的全部股 份转让价款的 100%支付至共管账户中。 2、除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甲方、乙方、丙方、戊方、己方作为 转让方其在股份转让协议第 5 条所作出的陈述、保证与承诺均为真实有效,在(1) 受让方根据前述规定将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甲方、乙方、丙方、戊方、己方应收的 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 80%支付至共管账户当日,或(2)交割日,两个日期中较 晚者为准的日期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监管人凭受让方与甲方、乙方、丙方、戊方、 己方共同签署的汇款申请书,向前述各转让方支付其应收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 80%。 在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及新一届董事会会议、完成新一届董事的改选、选 举出董事长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就前述事项予以公告的前提条件(以下 简称“尾款支付前提条件”)成就后,受让方应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将股 份转让协议项下甲方、乙方、丙方、戊方、己方应收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中剩余 的 20%,根据各相关转让方书面通知受让方的账户信息,支付至前述各转让方各 自开立的合法账户中;如果尾款支付前提条件的成就之日晚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则在尾款支付前提条件成就之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股份转让协议 项下甲方、乙方、丙方、戊方、己方应收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中剩余的 20%,根 据各相关转让方书面通知受让方的账户信息,支付至前述各转让方各自开立的合 法账户中。 3、除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丁方作为转让方在股份转让协议第 5 条所作出的陈述、保证与承诺均为真实有效,交割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共管账户 的监管人凭丁方与受让方共同签署的汇款申请书向丁方支付丁方应收的全部股 份转让价款。 4、转让方确认,受让方或监管人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第 2.3.2 条和第 2.3.3 条 之规定向各相关转让方的合法账户支付相应款项,即视为受让方已经履行了其在 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 5、如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监管人未收到前述第 2 条规定的汇款申请书, 则监管人应在接到受让方单方发出的指令后,将共管账户中全部的共管资金返还 20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给受让方。 (五)股份转让交割 1、各方应共同合作并基于诚信原则尽其最大的努力促使下列本次股份转让 交割的先决条件尽早满足(但受让方有权书面豁免下述先决条件),转让方在下 列需由其达成的先决条件成就之后,应在相关先决条件成就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向受让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相关书面证明文件: (1)受让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已通过核查公开披露信息的方式对目标公 司进行了尽职调查,且没有发现重大不利问题。 (2)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和股份转让协议获得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受 让方的国家出资企业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视情况而定,下同)及 其他监管机构(如适用)的批准、许可或豁免,且批准、许可或豁免文件未对股 份转让协议的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动。 (3)就本次股份转让,各方已按照相关适用法律的要求相应履行了报告、 公告等信息披露义务。 2、除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以外,各方约定,交割的先决条件成就之日、 交割日及交割日后各方的权利义务如下: (1)自交割的先决条件成就之日,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和目标公司办理完 毕标的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将标的股份登记在受让方名下。 (2)自交割日起,转让方作为持有标的股份的股东在目标公司的所有权利 和义务转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该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标的股份对应的 目标公司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增资,参与剩余财产分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所规定和赋予的其它任何权利,以及标的股份项下的全部义务。 (六)履约保证 保证人特此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承诺,其就甲方、乙方和丙方在股份转让协 议项下的陈述、保证、承诺及其他全部合同义务向受让方提供履约保证,如甲方、 21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乙方和丙方中任一方违反其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或其他 合同义务,保证人将就该等违约行为向受让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责任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转让协议第 4.1.7 条中约定的赔偿、第 9.4.1 条规定的违约金、 第 9.4.2 条规定的补偿款项以及受让方追索债权所发生的诉讼仲裁费、收集证据 费用、律师费等各种费用。 (七)协议签订时间 《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 (八)协议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下述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或本人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或画押。 (九)关于协议的变更、解除及终止的约定 非经协商一致或适用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情形,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 更、解除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必须由各方以书面形式做出方能 生效。 除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以外,各方同意,在以下任一情况下,股份转让协 议可终止: 1、各方协议一致同意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2、如果非因任何一方之原因导致前述本次股份转让交割的先决条件未能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前全部成就,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其他方的方式终止股 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任何一方不追究其他方的法律责任; 3、如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做出限制或禁止本次 股份转让的批复或决定,受让方有权选择(i)与转让方协商变更股份转让协议 的相关条款以符合做出上述批复或决定的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或(ii)以书面 通知转让方的方式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并且受让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如果转让方违反股份转让协议中所列举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或义务, 22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受让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转让方的方式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四、本次拟转让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为中新融泽、中新睿银、中新融鑫、张琴、贾 桂兰、凌必锁、张子潇、吴道荣、安徽钜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钜沣量化对冲一 号私募基金、北京燕赵汇金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农富民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持有的荃银高科之 92,520,965 股股份,占荃银高科总股本 21.50%。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凌必锁持有的 2.05%荃银高科股份、张子潇持有的 1.91%荃银高 科股份以及吴道荣持有的 1.27%荃银高科股份持有账户为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 凌必锁、张子潇、吴道荣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其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之日起,将尽最大努力,尽快将其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荃银高科股份,转换至普通证券账户(“完成转换”),且其承诺完成转换的最 晚时间必须早于《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相关方需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 件的时点,并进一步承诺不会因为其所持荃银高科股份的原因,影响《股份转让 协议》所规定的交割、股份登记至受让方等相关安排。 除上述外其余变动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以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 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化现代农业不持有荃银高科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 的情况。 23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的对价为 818,810,540.25 元,将拟由中化现代农业以自有资金 以及借贷方式支付,其中自有资金支付 4 亿元,借贷资金支付 418,810,540.25 元。 中化现代农业上述借贷资金来源于中化现代农业和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签署的编号中化股份 2018 合同第 202 号《资金使用协 议》以及编号中化股份 2018 合同第 203 号《资金使用协议》,中国中化股份有限 公司为中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协议》的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1) 协议各方 甲方(资金使用人):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乙方(资金出让人):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2) 借款金额 编号中化股份 2018 合同第 202 号合同项下资金额度为(大写):叁亿零伍佰 万元整元整,币种为人民币; 编号中化股份 2018 合同第 203 号合同项下资金额度为(大写):壹亿壹仟伍 佰万元整元整,币种为人民币。 (3) 借款用途 合同项下资金仅限用于农资及农业服务领域的股权投资。 (4) 借款期限及利率 编号中化股份 2018 合同第 202 号合同项下资金期限:2018 年 11 月 21 日起 一年。在该期限内,甲方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可循环)使用上述资金额 度,但在该期限内任一时点上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资金额度。 人民币借款利率按下列方式确定:固定利率,中化集团内部利率,在合同有 效期内利率不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收取方式为按季度收取,每季度末 24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月的第 21 日为结息日。 编号中化股份 2018 合同第 203 号合同项下资金期限:2018 年 12 月 28 日起 一年。在该期限内,甲方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可循环)使用上述资金额 度,但在该期限内任一时点上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资金额度。 人民币借款利率按下列方式确定:固定利率,中化集团内部利率,在合同有 效期内利率不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收取方式为按季度收取,每季度末 月的第 21 日为结息日。 (5) 担保条款 合同项下的资金采用以下担保方式:信用。 中化现代农业支付本次权益变动对价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荃银 高科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与荃银高科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 易取得收购资金的情况。 25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对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中化现代农业无 改变荃银高科主营业务或对荃银高科的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后续存 在类似计划,中化现代农业将依据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的原则,并依法依规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对上 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中化现代农业无 对荃银高科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 或荃银高科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中化现代农业 将依据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并依法依规披露。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 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在荃银高科召开股东大会及新一届董事会会 议、完成新一届董事的改选、选举出董事长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就前述 事项予以公告的前提条件下,受让方同意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将股份转让价款 剩余的 20%现金支付至《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账户中。就完成荃银高科新一届 董事的改选、选举出董事长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尚未确定拟推荐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 26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 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化现代农业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 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 整的,中化现代农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 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化现代农业无对荃银高科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 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中化现代农业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分红 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化现代农业无对荃银高科的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的计划。如果根据荃银高科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对荃银高科的分红政策作出调整 的,中化现代农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业 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中化现代农业无对荃银高科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 影响的其他计划。如果根据荃银高科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对荃银高科组织结构进 行相应调整的,中化现代农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 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分析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化现代农业将依法行使其作为荃银高科股东的权利, 荃银高科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不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发生变化;荃银 高科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 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性。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人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化现代农业向上市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在 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将保证与荃银高科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 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一)人员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担任经营性职务。 2、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完全独立。 (二)资产独立 1、保证荃银高科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荃银高科的资产全部处于荃银高科 的控制之下,并为荃银高科独立拥有和运营。 2、保证不与荃银高科共用主要机器设备、厂房、专利、非专利技术。 3、保证不与荃银高科共用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不将荃银高科财务核算体系纳入中化现代农业管理系统之内,比如 共用财务会计核算系统或者中化现代农业可以通过财务会计核算系统直接查询 28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 2、保证荃银高科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中化现代农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不将荃银高科的资金以任何形式存入中化现代农业及其关联人的账 户。 4、保证中化现代农业及中化现代农业之控股子公司或其他为中化现代农业 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荃银高科的资金。 5、保证不要求荃银高科为中化现代农业及中化现代农业之控股子公司或其 他由中化现代农业控制的企业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四)机构独立 1、保证荃银高科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确保荃银高科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1、保证荃银高科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不要求荃银高科为中化现代农业及中化现代农业之控股子公司或其 他由中化现代农业控制的企业无偿或者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商品、服务或者 其他资产。 3、保证尽量减少中化现代农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或由中化现代农业控制的企 业与荃银高科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依法进行,并依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一) 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 29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化现代农业与荃银高科于 2018 年 3 月 7 日签署的《合作协议书》约定由 荃银高科作为中化现代农业在在安徽省区域内的种子独家合作伙伴,双方进行全 面合作,合作期限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双方就该等合作 事项发生的往来金额为 174.19 万元。本次权益变动后,如果《合作协议书》项 下的交易持续发生,则该等交易将构成潜在的关联交易。 截至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上述潜在关联交易情况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可能与上市公司之 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 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 优先权利; 2、杜绝承诺人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 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如确需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 (1)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 (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 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做出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 为。” 三、关于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从事优良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研发、 30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繁育、推广及服务业务,主要产品为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小麦、瓜菜、油菜等 农作物种子。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化现代农业及其关联方与荃银高科在农业 生产资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领域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经营。 尽管中化现代农业及其关联方当前所从事业务与荃银高科经营业务存在部 分重合,但是鉴于本次交易完成后,荃银高科股权较为分散,中化现代农业对荃 银高科不具有实际控制权,不足以对上市公司具体经营策略产生决定性影响,不 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中化现代农业将利用自身资源和资本优势,积极推动荃银高科的业务发展, 最终达到促进荃银高科良性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的目的。 为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可能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方及其关联方与荃银高科在以下业务领 域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二、尽管承诺方及其关联方当前所从事业务与荃银高科经营业务存在部分重 合,但是鉴于荃银高科股权较为分散,承诺方目前对荃银高科不具有实际控制权, 不足以对上市公司具体经营策略产生决定性影响。 三、承诺方将利用自身资源和资本优势,积极推动荃银高科的业务发展,最 终达到促进荃银高科良性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的目的。 本承诺函自承诺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承诺方不再为荃银高科持股 5%以上 的股东之日终止。” 31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荃银高科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中化现代农业与荃银高科于 2018 年 3 月 7 日签署《合作协议书》约定由荃 银高科作为中化现代农业在安徽省区域内的种子独家合作伙伴,双方进行全面合 作,合作期限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双方就该等合作事项 发生的往来金额为 174.19 万元,在本报告书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之“二、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已进行披露。除上述交易外,在签署本报告 书之日前 24 个月内,中化现代农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荃银高 科及其子公司进行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荃银高科最近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已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荃银高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签署本报告书日前 24 个月内,中化现代农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与荃银高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 5 万元的 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荃银高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 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中化现代农业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在签署本报告书日前 24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事项外,中化现代农 业不存在对荃银高科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安排。 32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中化现代农业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中化现代农业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没有买卖 荃银高科股票的情况。 二、中化现代农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中化现代农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直系亲属在本 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没有买卖荃银高科股票的情况。 33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根据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16]10961 号 2015 年审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出 具的天职业字[2017]6471 号 2016 年审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于 2018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9942-1 号 2017 年度审计报告,中化现代农业近三 年财务数据如下: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5,434,207.15 284,078,388.18 5,199,938.5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1,566,803.56 281,696.00 预付款项 3,480,313.25 1,054,915.58 449,839.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813,922.68 374,532.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93,166,845.56 3,042,573.53 其中:原材料 54,874,109.84 2,177,910.27 库存商品(产成品) 132,486,521.9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6,416,426.35 408,238.71 295,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622,878,518.55 289,240,344.00 300,649,777.55 非流动资产: 34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10,661.3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原价 28,716,755.68 1,253,941.25 减:累计折旧 745,745.77 179,579.77 固定资产净值 27,971,009.91 1,074,361.48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27,971,009.91 1,074,361.48 在建工程 2,312,696.5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368,100.9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379,092.76 524,075.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中:特准储备物资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541,561.50 1,598,436.87 资 产 总 计 663,420,080.05 290,838,780.87 300,649,777.5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3,485,162.35 1,222,274.71 预收款项 32,844,755.08 2,969,139.93 241,92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其中:应付工资 35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应付福利费 #其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应交税费 1,401,214.64 380,659.74 2,732.95 其中:应交税金 1,393,369.46 380,659.74 2,732.9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791,526.55 396,925.75 13,059,461.7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0,790,593.83 7,363,600.93 641,578.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他非流动负债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 债 合 计 100,790,593.83 7,363,600.93 641,578.7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600,000,000.00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国有资本 600,000,000.00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 600,000,000.00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集体资本 民营资本 其中: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减:已归还投资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 600,000,000.00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36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2,701,756.93 -16,524,820.06 8,198.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537,298,243.07 283,475,179.94 300,008,198.85 计 *少数股东权益 25,331,243.1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562,629,486.22 283,475,179.94 300,008,198.85 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663,420,080.05 290,838,780.87 300,649,777.55 益)总计 二、 合并利润表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09,988,655.99 24,281,410.81 其中:营业收入 209,988,655.99 24,281,410.8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60,690,924.23 40,819,673.21 -10,931.80 其中:营业成本 198,045,472.63 21,443,515.1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3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税金及附加 371,822.53 179,350.35 销售费用 34,039,824.20 13,208,497.58 151,006.75 管理费用 31,026,917.86 9,655,730.52 其中:研究与开发费 1,030,682.71 188,679.25 党建工作经费 财务费用 -2,793,112.99 -3,667,420.41 -161,938.55 其中: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 2,876,283.71 3,663,842.12 191,438.55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 -0.02 -6,054.76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5,098,712.72 6,332.6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45,603,555.52 -16,531,929.80 10,931.80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政府补助 债务重组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5,603,555.52 -16,531,929.80 10,931.8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32,138.20 1,089.11 2,732.9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45,835,693.72 -16,533,018.91 8,198.85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6,176,936.87 -16,533,018.91 8,198.85 润 *少数股东损益 341,243.15 持续经营损益 38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终止经营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化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5,835,693.72 -16,533,018.91 8,198.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45,835,693.72 -16,533,018.91 8,198.85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244,989,474.32 30,301,284.65 241,920.00 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 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 39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 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 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54,604,031.30 5,887,831.32 191,438.55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9,593,505.62 36,189,115.97 433,358.55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 367,774,837.53 27,470,010.16 203,920.00 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 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40,662,209.69 11,144,664.42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54,494.97 162,804.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54,743,881.75 12,139,967.55 29,500.00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3,535,423.94 50,917,446.94 233,42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63,941,918.32 -14,728,330.97 199,938.55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6,157,302.63 295,13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367,558.01 6,332.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 额 40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0,524,860.64 295,136,332.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4,034,392.08 1,529,552.00 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95,000,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1,383,202.27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5,417,594.35 1,529,552.00 295,00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4,892,733.71 293,606,780.60 -295,000,000.00 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190,471.00 30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190,471.00 300,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00,190,471.00 300,000,000.00 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11,355,818.97 278,878,449.63 5,199,938.55 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284,078,388.18 5,199,938.55 额 41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395,434,207.15 284,078,388.18 5,199,938.55 额 42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 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 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提供相关文件。 43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章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程永 签署日期:2018 年 11 月 15 日 44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财务顾问主办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 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王 建 童宇航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5 日 45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二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化现代农业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化现代农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中化现代农业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定;中化现代农业和转让方就 本次权益变动事宜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说明; 4、中化现代农业与转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以及涉及收购资金来源的协议,包 括借贷协议; 6、中化现代农业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合同; 7、中化现代农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2 年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8、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中化现代农业及其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荃银高科股票 的说明; 9、中化现代农业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 日起前 6 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荃银高科股票的情况; 10、中化现代农业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1、中化现代农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2、中化现代农业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3、中化现代农业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及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提供相关文件的说明; 14、中化现代农业最近 3 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15、财务顾问意见; 46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6、法律意见书; 17、本次交易后对上市公司的后续计划及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 的说明; 18、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 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19、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的说明 20、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荃银高科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98 号 邮政编码:230088 联系人:苏向妮 电话:0551-65355175 传真:0551-65320226 查阅时间:法定工作日的 9:30-11:30,14:30-17:00 4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安徽省合肥市 称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荃银高科 股票代码 300087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 增加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拥 务人是否对 是 □ 否 有境内、外两 是 □ 否 境内、境外其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个 以 上 上 市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他上市公司 数 公司的控制 持股 5%以上 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48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 务 人 披 露 前 持股种类:/ 拥有权益的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0 占上市公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持股比例:0 比例 本 次 发 生 拥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 份 变 动 的 数 变动数量:92,520,965 股 量及变动比 例 变动比例:21.50% 与上市公司 之间是否存 是□ 否 在持续关联 交易 与上市公司 之间是否存 是 □ 否 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是 □ 否 于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 持 49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 务人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 票 是否存在《收 购办法》第六 是 □ 否 条规定的情 形 是否已提供 《收购办法》 是 否 □ 第五十条要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否 □ 源 是否披露后 是 否 □ 续计划 是否聘请财 是 否 □ 务顾问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否 □ 得批准及批 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声 明放弃行使 是 □ 否 相关股份的 表决权 50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无正文,为《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程永 签署日期:2018 年 11 月 15 日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