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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荃银高科: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19-020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 312 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由谢庆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
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谢庆军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
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经综合考虑公
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公司股价等因素,为增强投资
者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着眼
于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进
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条件
       公司股票于 2010 年 5 月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回购股
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且公司股权分布仍符
合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 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4 元/股的条件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
股份数量不少于 21,428,571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不低
于 4.98%;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5,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
数量不少于 10,714,285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49%。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
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具体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及股价因素,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
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含)。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持有回购股份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
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安
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22)。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简历


    谢庆军,男,1973 年 2 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中级会计师。1994
年 7 月至 2000 年 2 月在合肥南方鸡场从事财务工作;2000 年 2 月至
2018 年 3 月在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工作,历
任会计、财务主管、外派子(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审计部部长助理、
审计部主持工作的副部长等职;2018 年 5 月入职公司,2018 年 6 月
起任公司审计督查部主任,并于 2019 年 1 月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谢庆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00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
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