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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荃银高科: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16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19-026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9 年 2 月 1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2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98 号公司 315 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琴女士。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名,
代表股份数 253,067,0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1%。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名,代表股份数 99,138,43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共 11 名,代表股份数 153,928,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7%。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
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3,018,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4,954,2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获通过。
    (2)回购股份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3,018,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4,954,2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获通过。
    (3)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3,018,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4,954,2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获通过。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3,018,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4,954,2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获通过。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3,018,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4,954,2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获通过。
    (6)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3,018,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4,954,2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获通过。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3,018,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4,954,2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获通过。
    (8)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3,018,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4,954,2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获通过。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3,018,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4,954,2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反对票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票 38,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卢贤榕律师和奚海东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
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