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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荃银高科:回购报告书2019-02-23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19-02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含)。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4 元/股测算,预
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21,428,571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比例不低于 4.98%;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5,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0,714,285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
不低于 2.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以及 2019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股东减持计划:
         (1)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一大股东
    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现代农业”)无增持或减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
         (2)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回购股份决议之日起
    的未来 6 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具体如下:


                                拟减持股份     预期的减持价   计划实施时间
 减持原因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格或价格区间       区间



                                               根据减持时二   2019 年 1 月 29   集合竞价交易/
企业经营发展   通过证券交易所
                                0-21,511,854   级市场价格确   日至 2019 年 7    大宗交易/其他
    需要       证券交易买入
                                                   定            月 28 日           方式


         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5、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可能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如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具体实施方案未能经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回购股份未能全部授出,将导致已回购
    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如未能筹措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存在
    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经综合考虑公
    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公司股价等因素,为增强投资
者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着眼
于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进
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回购股份的条件
       公司股票于 2010 年 5 月上市,经营状况良好;本次回购股份后,
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且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
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
上限 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4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
不少于 21,428,571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4.98%;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5,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少
于 10,714,285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49%。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
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具体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及股价因素,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
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含)。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持有回购股份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
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项: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单次回购的时间、价格和
 数量等;
        (3)依据有关监管新政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
 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回购期内,如因股份回购导致公司股本变化,需对公司章
 程中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以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
 案;
        (5)授权时间为本次股份回购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0、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数据,本次回购股份
 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
 化情况如下:
        (1)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 30,000 万元,回购 A 股股份价格
 不高于人民币 14 元/股(含)测算: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78,341,732       18.21%     99,770,303           23.18%

2、无限售条件股份   351,988,339      81.79%     330,559,768          76.82%

3、股份总数         430,330,071          100%   430,330,071          100%

        (2)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限额 15,000 万元,回购 A 股股份价格
          不高于人民币 14 元/股(含)测算: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78,341,732       18.21%            89,056,017              20.69%

     2、无限售条件股份           351,988,339       81.79%            341,274,054             79.31%

     3、股份总数                 430,330,071           100%          430,330,071             100%

              1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在董事会作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与
          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的情况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
          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1)经自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回购股份决
          议前 6 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中化现
          代农业买卖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
                                                              交易       交易      股份数量          人联合进行
股东名称     职务     交易时间             交易原因
                                                              方式       方向        (股)          内幕交易及
                                                                                                     操纵市场的
                                                                                                         行为
                                    战略性投资。通过双方强
中化现代             2018 年 12     强联合,提升中国种业发    协议
              --                                                         买入      92,520,965            否
  农业                月 21 日      展水平,加快中国农业现    受让
                                    代化步伐。
                                    促使中化现代农业有限
                                    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
            副董事
                     2018 年 12     东,依托主要股东优势,    协议
  张琴      长、总                                                       卖出      9,719,134             否
                      月 21 日      提升公司种业核心竞争      转让
              经理
                                    力和服务现代农业转型
                                    升级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018 年 9 月                             集中
                                           个人投资                      买入        1,000               否
                        18 日                                 竞价
            监事会
 谢庆军
              主席
                     2018 年 10                               集中
                                           个人投资                      买入         500                否
                      月 25 日                                竞价
                     2019 年 1 月                          集中
                                        个人投资                    买入       1,000           否
                        4日                                竞价

                     2018 年 10                            集中
                                      个人资金需求                  卖出      20,000           否
                      月 30 日                             竞价

                     2018 年 12                            集中
                                      个人资金需求                  卖出      20,000           否
                      月 25 日                             竞价
           副总经
高胜从
             理
                     2018 年 12                            集中
                                      个人资金需求                  卖出      15,000           否
                      月 26 日                             竞价

                     2018 年 12                            集中
                                      个人资金需求                  卖出      30,000           否
                      月 28 日                             竞价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
         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一大股东
         中化现代农业无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回购股份决议之日起
         的未来 6 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具体如下:


                                     拟减持股份      预期的减持价   计划实施时间
   减持原因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格或价格区间       区间



                                                     根据减持时二   2019 年 1 月 29    集合竞价交易/
 企业经营发展       通过证券交易所
                                     0-21,511,854    级市场价格确   日至 2019 年 7     大宗交易/其他
     需要           证券交易买入
                                                         定            月 28 日            方式


             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12、本次回购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
         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
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方案由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张琴女士于
2018 年 10 月 28 日提议。张琴女士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除前述减持情况外,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张琴女士
无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13、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
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
承诺。
       根据 2018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公司总资产为 175,791.56 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 69,377.53 万元,货币资金 40,393.04
万元,其他流动资产 32,705.45 万元(主要为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
货币资金充足。回购资金按上限 30,000 万元计算,约占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分别为 17.07%、
43.24%。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按照回购数
量上限约 21,428,571 股测算,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
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
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14、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
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1)公司回购股份后,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三年内转让,如未能转让,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2)公司货币资金充足,回购股份资金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
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有利于提高员工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回购
股份事项不会对债权人利益造成侵害。
    如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具体实施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回购股份未能全部授出,导致已回购股份被
注销,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履行债务人义务。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1、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 2019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1 日、2019 年 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
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2019-025)。
    3、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6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提议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股东大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的情
况说明。
    经自查,在公司股东大会回购决议公告前 6 个月内,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中化现代农业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已在本回购报告书“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之“11、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
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
易及市场操纵行为的情况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
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中详细披露;除此
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回购决议公告
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
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本次回购方案的提议人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张
琴女士。张琴女士在股东大会回购决议公告前 6 个月内除前述减持情
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
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四、通知债权人及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1、债权人通知安排
    如果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具体实施方案未能经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回购股份未能全部授出,导致已回购
股份被注销,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公
司法》的有关规定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履行债务人义务。
    2、回购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一码通证券账户号码:190001272375
       子账户号码:0899990520
       五、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
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
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
       (4)在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
购的,董事会将披露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
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
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我们认为公司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
民币 14 元/股(含),资金总额上下限范围及回购价格区间符合相关
规定;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本次回购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回购后公司的股权
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是可行的。
    4、本次回购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6、该事项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七、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可能导致
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如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具体实施方案未能经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回购股份未能全部授出,将导致已回购股
份被注销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如未能筹措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存在无
法实施的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管理层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次回购方
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密切关注证券市场以及公司股票市场变
化情况,最大化地保障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有效实施,将上述风险降
到最低。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披露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4、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