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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荃银高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19-043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投资收益,在充分保障公司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
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持续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投资收益。
    2、投资范围
    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
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
风险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
风险投资,在该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上述所称投资额度,
包括将风险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即在投资期限内任意时点,
公司风险投资的余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含)。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5、投资期限
       本次拟投资品种的投资期限将根据所投品种的属性来确定。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7、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组织
实施。
       8、审议程序
       本次风险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通过制定《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健全了风险投资内部控制
制度,明确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审批权限及程序、内部监督管理及
信息披露等,能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公司还将密切关注市场
环境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时,将迅速采取相应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
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坚持主业发展,并优先保证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与
此同时,根据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适度进行风险投资,能够进一步拓宽公司投资范围,提高投资收益水
平,实现资金保值增值。本次拟开展的风险投资是在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运营资金需求,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可能面临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
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具体如下:
    (1)投资资产价值可能因市场波动而大幅贬值,从而拖累公司
业绩;
    (2)公司对投资方向或投资产品的判断可能出现失误,导致所
投资资产的收益达不到预期,甚至可能危及本金安全;
    (3)投资期限结构可能搭配不合理,或受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
约定的影响,导致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
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审批权限及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监督
管理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
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公司将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
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
论证,为投资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根据生产经营
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同
时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
安全的风险因素时,及时采取出售、赎回等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督查部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会
计年度末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
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风险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说明和承诺
    1、公司在以下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
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进行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含)的自
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时,
公司已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对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审批权限及
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还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市场分析
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时,将迅速采取相应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公司对该事项的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以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及有
效控制风险为前提,该事项有利于拓宽公司投资范围,进一步提升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建立健全风险投资内控制度,对风险投资的决策
权限及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制定了相关
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风险投资。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