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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荃银高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荃银高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梅                            联系电话:0551-62207976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斌                            联系电话:0551-6220729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是,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
                              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公司发布的三会公告、定
披露文件
                              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在内的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
                              0次
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
                              -
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
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
                              是
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机构每月度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次数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受农业生产销售的季节性及疫
                              情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上述项目有所延期,与募集说明书
                              中披露的项目进度存在差异。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关注内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
                              外部形势的变化,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关注相关事项,
                              持续评估论证并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并根据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列席 0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项目                                  工作内容
                               列席 0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列席 0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
                               不适用
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
                               不适用
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
                               不适用
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
                               -
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
                               不适用
改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
                               否
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
                               不适用
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
                          是
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
                               无
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是              不适用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7、业绩承诺与补偿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财务资助担保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不适用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贾    梅                             黄   斌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