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3-1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荃银高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梅 联系电话:0551-62207976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斌 联系电话:0551-6220729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是,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
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公司发布的三会公告、定
披露文件
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在内的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
无
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
-
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
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
是
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机构每月度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次数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
目有所延期,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进度存在差异。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 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关注内外部形势的变化,关注募集资
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将关注相关事项,持续评估论证并优化募集资
金使用方向,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列席 0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项目 工作内容
列席 0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列席 0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
是
本所规定报送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部分经营业务存在一定程
度的同业竞争。对于该情形,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已分别出
具了《关于避免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
题及整改情况
目有所延期,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进度存在差异。
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关注内外部形势的变化,关注募集资
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将关注相关事项,持续评估论证并优化募集资
金使用方向,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
无
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
-
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
不适用
改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
否
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
不适用
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
是
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3 月 9 日
项目 工作内容
国元证券向本次培训的对象提供了书面培训资料,本次培
训重点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等法规,介绍了募集资金使用、同业竞争承诺、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窗口期交易、短线交易以及内幕信息及内幕交
易等方面的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
无
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是 不适用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7、业绩承诺与补偿承诺 是 不适用
8、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不适用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贾 梅 黄 斌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