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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信科技:内部审计章程(2019年4月)2019-04-26  

						                     内部审计章程(2019 年版第一稿)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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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 3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 3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 .......................................................................................................... 4
第四章 内部审计的方式.................................................................................................................... 8
第五章 审计程序 ................................................................................................................................. 8
第六章 内部审计质量管理 ............................................................................................................. 11
第七章 奖励和处罚 ........................................................................................................................... 12
第八章 附 则 ...................................................................................................................................... 13
附:流程图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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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目标
实现的作用,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
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
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经营目标。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具体目标包括:确保公司的各项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合理保证财务及非财务信息报告的真实、完整、可靠,
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有效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
提高经营效率、效果;规避或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本章程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及权限,内部审
计对象和范围,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内部控制评价与报告,审计档案
管理,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公司内部各事业部、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分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中心,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和非财务信息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运行的
合规、效率和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中心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
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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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审计中心根据公司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内部审计体系。
审计中心组织架构由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
另行确定。

    第八条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审计中心自身应建立有效
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九条 审计中心应当在形式与实质上均保持独立,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管
理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制订、决策与执行;审计人员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有效。

    第十条 审计中心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公司诚信与道德价值准则,具备良好
的职业品德、职业纪律、职业胜任能力和职业责任;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
司保密管理制度,保守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商业及技术秘密;内部审计人员应
不断接受后续教育,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提高审计质量。

    第十一条 审计中心负责人的任命、替换或解职,应由审计委员会确定。内部审
计人员的任命、替换或解职,应由审计中心负责人在得到审计委员会同意之后作出。

    第十二条 审计中心及其审计人员依章程行使职权,公司内部各事业部、职能部
门及下属子、分公司应当配合审计中心依照公司规定履行职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
得拒绝、阻碍审计中心及其审计人员执行职务。审计中心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
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干扰和控制。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的职责是促成公司的有效经营管理并协助审计委员会履行
其所负有的责任。
    第十四条 具体而言,内部审计的职责范围可根据公司在不同发展时期的经营目
标而确立不同的侧重点,包括但不限于:
    (一) 对本公司内部各事业部、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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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经营业务流程设计及运行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
价;
      (二) 对本公司内部各事业部、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联
营参股公司的财务和非财务制度、信息数据,及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
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会计账表、预算
(预测)文案、业绩快报、资金收支计划等;
      (三) 协助公司管理层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
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 对本公司内部各事业部、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分公司开展各类专项审计,
如:合规性审计,物资采购比价审计,进出口业务审计,基建工程审计,重要岗位
高层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特别事项审计;
      (五) 审核、监督和调查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
重大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进出口业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
露、风险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
      (六)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
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包括重大风险披露、重大内控缺陷与
改进事项、发现的舞弊情况以及审计委员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为履行职责而开展的活动,应该包括确认活动和咨询活动。
      第十六条 确认活动是为了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独立评
价而客观地审查证据的行为。确认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业务循环审计;
      (二)合规性审计;
      (三)内部控制审计;
      (四)舞弊、错漏审计;
      (五)各类审计调研及调查;
      (六)其他临时接受审计委员会安排的重大事项审计或专项审计。
      第十七条 咨询活动是指提供建议以及相关的服务活动,这种服务的性质与范围
通过与相关高层管理者协商确定,目的是增加价值并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咨询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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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包括但不限于:顾问服务、建议、协调、流程优化、培训等。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费和预算须经审计委员会批准,由公司
财务中心予以保证。
    第十九条 审计中心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业务上的独立性。审计中心必须接受审
计委员会提出的要求,但审计中心有权启动、采取和通报内部审计认为是履行其职
责所必需的任何行动。

    第二十条 为保证审计中心履行职责,公司赋予审计中心具有以下主要权限:

    (一)审计中心可以根据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在职责范围内,自
主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
    (二)在履行职责时,审计中心可以不受限制地任意、直接、立即查阅或要求
提供属于公司的所有文件与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章程、流程,组织架构与汇报路线,岗位职责、权限
与分工的书面文件;
     2、财务及非财务信息资料,包括预算、预测、会计账簿、凭证、报表、收入、
价格、开户银行对账单、海关进出口报关单、数据图表资料及报告等;
     3、相关业务合同、协议等;
     4、各项资产证明、股权证明;
     5、各项债权的对方确认函;
     6、与客户往来的重要文件;
     7、重要经营决策文件(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记录及
公告文件等);
     8、其他相关资料。
    (三)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向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调查、访谈或询问,或召开
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个人应当如实向审计中心反映情况,提
供有关证明材料,口头询问应作笔录,并由审计人员和被询问人员签署;
    (四)根据需要,审计中心授权人员列席参加公司有关的会议。公司各事业部、
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分公司召开财务、经营、管理等工作会议,重要合同、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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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谈与签订,应当邀请审计中心授权人员参加。
    审计中心是大额采购、发包工程等事项的招标、评标工作小组的成员单位之一;
    (五)公司各事业部、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分公司编制的经营、业务、财务等
计划(预算/预测)和执行结果报告,应当抄送公司审计中心;
    (六) 检查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并获取系统数据;
    (七) 盘点实物资产、海关保税资产和有价证券,必要时询证外部单位;
    (八) 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的建议;
    (九)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并及时报告审计委员会;
    (十)有权要求有关单位负责人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意见及对有关审计事项
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十一)监督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整改意见,追踪其改进过程及结果;
    (十二)审计中心向审计委员会或公司相关管理层提交的审计报告和其他汇报
材料,可以不抄送、抄发相关部门和个人;
    (十三)对阻挠、妨碍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和拒绝提供资料的单位、
部门或人员,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审计中心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
人员责任的建议;
    (十四)审计中心认为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应当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处罚或承担更高责任的,拥有向审计委员会或公司最高层领导提出处罚的建议权;
    (十五)审计中心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结果将作为被审人员或者被审单位负责人
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参考,纳入公司的绩效考核机制。审计中心对于绩效考
核相关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十六)对遵守和维护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经济效益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审计
中心拥有向审计委员会或公司最高层领导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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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内部审计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可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一) 报送审计: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中
心接受审计检查;
    (二) 就地审计:内部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审计中心也可以采取上述两种方式结合进行审计;必要时可聘请
外部机构或专家配合进行。


第五章 审计程序

    第二十二条 审计工作计划。审计中心应当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拟定内部审
计工作中长期规划,根据审计工作规划和公司年度总体计划拟定内部审计工作年度
计划。审计中心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下一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审计方案,指审计中心为顺利完成项目审计业务、达到预期审计目
的编制的具体审计项目工作计划,审计方案由审计中心经理审核、审计总监签批后
执行。
     (一) 审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编制依据;
     (2)被审计单位名称和基本情况;
     (3)审计目标、范围、内容、重点、实施步骤和预定的起讫日期;
     (4)审计成员及分工;
     (5)编制日期。
     (二) 审计方案编制应遵循的原则:
     (1)区分不同类型项目,分类编制审计方案:
    分清审计类型,根据各类项目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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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优质、高效地执行审计业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顺利完成审计工作的目标,
达到预期审计目的。
     (2)认真做好审前检查,确定审计目标:
    审计前应当收集、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文件
资料,尤其应当注意利用原有的审计档案资料,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包括内部控制管理章程、人员编制、职责权限及分工文件、业务流程等。
   (3)对较为复杂的且时间跨度较长的审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编制分项目、分步
骤实施审计方案。

    第二十四条 审计通知书。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方案,在实施审计工作前三
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或审计范围摘要,并做好必要的审计准备工作。

    第二十五条 实施审计。
    (一)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
料或实物,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采用抽样审计方法,对其经营活动及
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
    (二) 审计人员可以运用检查、观察、盘点、监盘、询问、函证、计算和分析性
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
   (三) 审计小组组长负责现场沟通和指导;
    (四) 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收集和评价的审计依据,以及获取审
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十六条 审计报告。审计人员完成审计事项后,应草拟审计报告初稿,并填
制审计报告审核表,逐项由审计小组组长签名、审计经理及集团审计总监审核,并
在履行下列复核程序后,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也可由其授权的其他委员或集团
审计总监)签发内部审计报告:
    (一) 出具正式内部审计报告前,应征询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在指定
期限内对审计发现及管理建议做出书面回复,与审计中心达成一致整改行动或反馈
意见;如逾期未作回复,将视作无意见,由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注明。审计中心
应在核实后采纳或维持原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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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审计报告编制应以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到客观、公正、完整、具有
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
    (三) 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目的、范围、提出的结论和建议,并包括与被审计单
位达成的一致整改行动,或者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

    第二十七条 审计整改通知书。被审计单位就审计发现及管理建议未能与审计中
心达成一致整改行动或反馈合理意见的,审计中心应将内部审计报告(审计发现及
管理建议)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审计发现及管理建
议基础上编制审计整改通知书,并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也可由其授权的其他委
员)签批后下达有关部门执行。

    第二十八条 整改执行情况报告表。有关责任单位应按与审计中心达成的一致整
改行动或审计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作出处理,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并在与审计中
心达成的一致整改行动或审计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填制整改执行情况报告表,
将整改措施及其完成情况等报告审计中心,审计中心应予以复核;因特殊情况不能
按期整改落实的,有关责任部门应在整改完成时间到期前,向审计中心提出书面申
请,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斟情延期或特殊处理。
    第二十九条 审计整改行动跟踪表。审计中心对与被审计单位达成的一致整改行
动或整改通知书的执行情况,应定期予以跟踪,进行必要的后续审计,并填制审计
整改行动跟踪表,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也可由其授权的其他委员或集团审计总
监)签批。根据审计事项的重要程度,跟踪审计可独立进行,也可作为下个周期审
计工作的一部分。

    第三十条 审计中心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上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十一条 建立审计档案。
    (一) 审计中心完成审计事项后,必须及时对审计工作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
装订,建立审计档案,包括但不限于:
   (1)有关审计事项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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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计通知书;
    (3)审计会议记录;
    (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及管理建议的书面回复意见(一致整改行动);
    (5)审计报告审核表;
    (6)审计报告;
    (7)审计整改通知书;
    (8)整改执行情况报告表;
    (9)审计整改行动跟踪表;
    (10)审计奖惩通知书;
    (11)取证材料包括有关的审计底稿和证明材料。
    (二) 审计档案由审计中心审计助理负责保管。
    (三) 审计档案保管期为十年。


第六章 内部审计质量管理

    第三十二条 审计中心应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以使所有内部审计
工作符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

    第三十三条 审计中心应当对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及其结
果,适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第三十四条 审计中心应该通过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对内部审计质量的总体有
效性进行检测和评价。

    第三十五条 内部评价包括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持续检查,以及通过自我评价或机
构内部的其他人员,在了解内部审计实务和标准的基础上开展的定期检查。

    第三十六条 外部评价由独立于公司、且在实质上和形式上均与公司无利益冲突
的合格机构或人员开展。外部评价应该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

    第三十七条 审计中心应该将外部评价的结果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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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八条 对执行本章程工作成绩显著的有关部门和个人,审计中心应根据贡
献大小提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甚至晋升/加薪等奖励建议,并编制审计
奖惩通知书,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下达公司或各分、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及被奖励
单位予以执行。
    第三十九条 审计中心和审计人员为公司避免或者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提出的管
理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为公司利益作出重大贡献的,审计中心提出奖
励申请,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公司据此给予审计中心和审计人员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 对违反本章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部门或个人,审计中心应根据
情节轻重提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薪、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等处罚建议,并编制审计奖惩通知书,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下达公司或各分、子公
司的人力资源部及被处罚单位予以执行:
   (一) 拒绝提供财务及非财务信息报告及其他资料的;
   (二) 阻挠审计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 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 拒不执行审计整改通知书的;
   (五) 打击报复审计工作人员和检举人的;
   (六)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第四十一条 审计工作人员违反本章程,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一)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 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 泄露公司的商业及技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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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其他内部审计规章、
制度、政策和程序的依据。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任何
涉及到内部审计或审计中心的解释说明与本章程内容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的变化,由
审计中心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适时修订完善。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各项条款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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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流程图
                                             内部审计

      被审计单位       审计项目组               审计中心                   审委会主任               审计委员会


                                                    开始



                                               拟定年度审
                                                                                            N
                                               计工作计划

 年
 度                                           年度审计工作
 审
 计                                      N        计划
 计
 划



                                                 总监审核           Y         审核          Y          批准




                         结束                       实施                                Y




                         开始



                   组长编制审计
                                                N
                     实施方案




                   审计实施方案
                                                总监审批


                                    Y
 审
 计
 准                审计组长拟定
 备                                                             N
 阶                审计通知书
 段




                   N                            总监审核            Y         审批              Y       备案



                       形成定稿                             Y




                   向被审计单位         [1]审计组在进场审计前3个工作日,
        结束       送达审计通知         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
                       书[1]                  业务可在实施审计室送达



                                                14 / 15
                                                                                  内部审计章程(2019 年版第一稿)




                                           内部审计

       被审计单位           审计项目组        审计中心                  审委会主任             审计委员会


                              开始



                          各组成员提交
                          审计工作底稿

                      N


                            组长复核
审
计
报
告
的
编   征求被审计单
制                          组长编制审
     位意见达成一
与                          计报告初稿
审
     致整改行动
核


                          核实修改,形成
                          正式审计报告                                  N
                          及整改通知书



                                                审核          Y             审核          Y     审议签发


                          送达被审计单位
          结束                                                      Y
                          和公司相关部门




                              开始                                [1]特殊情况不能按
                                                                     期整改落实


                          送达审计报告及
                          审计整改通知书

     被审计单位将整
     改或执行情况以                                       N
     书面形式上报
整
改
落
实                                              核实                        [1]                    批准


                                Y

     人力资源部纳入                        酌情延期或特
                                                                                      Y
       绩效考核                              殊处理



          结束




                                             15 /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