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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信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监事会共 3 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2 人,职工代表 1 人。
    一、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1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18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8 年 1 月 30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资产重组进展的议案》;
    3、2018 年 4 月 19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8 年度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办
法》的议案、《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长信
科技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银行
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
    4、2018 年 4 月 23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5、2018 年 5 月 17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6、2018 年 7 月 15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员工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是否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自
查报告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
公司是否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的议
案》、《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的议案》;
    7、2018 年 8 月 1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 2018 年上半
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
    8、2018 年 8 月 15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
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9、2018 年 10 月 26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长信科技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长信科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10、2018 年 11 月 14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2018 年 12 月 7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是否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
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三次修订稿)》、《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事
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
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
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会计无重大遗漏。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
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了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担保以外,未发生其他股权、
资产置换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
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
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
证。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未发现公司存在风险,对报告期内
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监事会 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拓展工作
思路,谨遵诚信原则,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
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