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取消)2019-04-26
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7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经二路长信科技园
研发大楼会议室
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
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
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1、审议《长信科技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长信科技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长信科技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长信科技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长信科技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
6、审议《长信科技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长信科技关于 2019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8、审议《长信科技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9、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11、审议《长信科技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12、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 —— —— ——
票提案
1.00 《长信科技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长信科技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长信科技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长信科技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长信科技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 √
5.00
度财务审计机构》
6.00 《长信科技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长信科技关于 2019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 √
7.00
股公司提供担保》
《长信科技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 √
8.00
的专项报告》
√
9.00 《长信科技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
10.00
立董事》
√
11.00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
累积投票 议案 12.00 为等额选举
提案
√
12.00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
√
12.01 选举丁立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周波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8:30—13:30
2.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经二路长信科技园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
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前述
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3)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接
收地邮戳为准。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携带上述证件于会前半个小时
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磊 张唱弛
电话:0553-2396102
传真:0553-5849189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088
2.投票简称:长信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的股市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现场股东
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陆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芜湖长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 —— —— ——
票提案
1.00 《长信科技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长信科技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长信科技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长信科技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长信科技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
√
财务审计机构》
6.00 《长信科技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7.00 《长信科技关于 2019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 √
公司提供担保》
8.00 《长信科技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 √
专项报告》
9.00 《长信科技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0.00 《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
11.00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 √
累积投票 议案 12.00 为等额选举 √
提案
12.00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 √
√
12.01 选举丁立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周波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
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
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需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