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长信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04  

						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23022           债券简称:长信转债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公司”或“上市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在公司研发中心大楼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高前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方荣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会议聘任郑建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

    会议聘任何晏兵先生、李荔芳女士、邹蓁女士、仇泽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许沭华先生为总工程师兼技术总监,聘任陈伟达先生为总裁助理,聘任秦青华先
生为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聘任陈伟达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已在 2020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组成第

六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具体选举及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高前文、方荣、王宏、刘芳端、丁立健,并由高前

文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王宏、李珺、高前文、刘正东、丁立健,并由王宏

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刘芳端、邢晖、郑建军、刘正东、王宏,并

由刘芳端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刘正东、李强、郑建军、刘芳端、王宏,并由刘正

东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决议聘任张唱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长信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长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6.15 元/股)的 130%(8.00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
“长信转债”的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董事会决
定本次不行使“长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长信转债”。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不提前赎回“长信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3 日
附件:
    1.高前文先生: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管理专业
研究生,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合肥玻
璃总厂财务科科长,安徽三建集团财务科长,合肥三维电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安徽国元实业投资公司投资部经理,长信薄膜科技(芜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行政总监、副总经理;历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
限公司董事,承洺电子(深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信智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 年荣获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
优秀职工,2008 年当选为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先
后在《安徽财会》、《中国建筑会计》、《安徽资本市场》等刊物发表数篇论文。
    截至本公告日,高前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6,176,976 股,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高前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2.方荣先生:男,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金融学博士,特
许金融分析师(CFA)。曾先后任深圳发展银行深圳盐田支行营业部主任,招商
银行深圳蔡屋围支行公司部高级经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渠道部高级经
理,加拿大 OTT 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经理、首席合规官(CCO),安徽省投资集团金
融分公司资本运营二部总经理,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安徽省铁路发展
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阳光中安新能源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入选安徽省省属企业“538 英才工程”拔尖人
才,2018 年当选为安徽欧美同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日,方荣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方荣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
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郑建军先生: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人民大
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参加工作,历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管、工程部经理、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天津美泰真空技术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常务副总裁、重庆永信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 年 1 月参与 ITO 导电玻璃研
制项目,通过安徽省科技成果鉴定,获安徽省科技进步成果二等奖;2007 年 9
月参与主持 TFT 液晶电视背光源玻璃项目,鉴定为省级科技成果,获安徽省科技
进步成果三等奖;2007 年 10 月参与触摸屏 ITO 透明导电玻璃研制项目,鉴定为
省级科技成果,获安徽省芜湖市科技进步成果一等奖,2007 年安徽省芜湖市科
技进步成果二等奖;2011 年担任安徽省“115”和芜湖市“555”产业创新团队
带头人助理,入选芜湖市 2011 年千名人才计划。2015 年 12 月荣获天津市静海
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016 年 5 月获得天津市静海区“五一”劳动奖章;
获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11 项。
    截至本公告日,郑建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16,000 股,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郑建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4. 何晏兵先生: 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0 年参加工作,历任苏州板硝子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主任、制造课课长,2006
年底加入长信科技,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等职,现任
公司副总裁、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何晏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何晏兵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5. 李荔芳女士:女,1966 年生,中国国籍,有澳门和香港的居留权。经营
工学学士学位和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先后担任美国上市公司南太集团
首席行政官和首席财务官、日本上市公司 Excel Crop 和台湾上市公司纬创资通
合资子公司 Wiseops HK Ltd 的总经理、深圳世成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
国上市公司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其子公司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
公司及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德
普特日本株氏会社董事,以及东莞市成长型企业联合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荔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李荔芳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的任职条件。
    6. 邹蓁女士:女,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
会计学本科学历物流师。1997 年参加工作,历任苏州电瓷厂会计、苏州美日薄
膜、苏州板硝子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销售经理,苏州伟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供应
链资深经理,2014 年就职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第三事业部副
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邹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邹蓁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7. 仇泽军先生: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2001 年参加工作,至 2006 年历任长信薄膜科技(芜湖)有限公司生产
部技术员、线长、主管、品管部主管。2006 年至 2018 年 4 月曾任芜湖长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主管、经理、第一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生产总监、采购总监、
第三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总裁助理兼东莞市德普特电子管理职务,历任德普特电子副总裁、常务副总
裁,现任首席执行总裁。2020 年任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仇泽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仇泽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8. 许沭华先生: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国
科技大学,获博士学位;历任合肥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中国科学院等离子体
物理研究所博士后、副研究员,深圳豪威真空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
本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总监。先后担任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安徽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安徽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安徽省科技攻关计划重大项
目等部省级项目负责人。先后入选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安徽省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芜湖市产业振兴“千名人才计划”。为安徽省
“115”和芜湖市“55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荣获安徽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1
次、三等奖 3 次,芜湖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1 次、二等三等奖 3 次。获 4 项发明
专利、13 项实用新型专利;发表论文 20 余篇。
    截至本公告日,许沭华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许沭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
求的任职条件。
    9. 陈伟达先生:男,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
科,会计师,先后历任合肥市供水集团财务部科员,科丝美诗(上海)化妆品有
限公司财务主管,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财务经理,都邦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财务部室主任。现担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智行畅联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监事、长信智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芜湖映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德
普特电子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监事。
    陈伟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000 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陈伟达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10. 秦青华先生: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专业本
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先后任芜湖东泰纸业有限公司财
务部副部长,芜湖普泰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浩泽贸易有限公司财务
经理,芜湖戎征达伺服驱动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徽达尔智能控制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秦青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秦青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