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20-10-20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 2020 年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修订)》第八十二条的要
求,本人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
司 2020 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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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信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20 年三季
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董事:
高前文 李 强 方 荣
郑建军 许沭华 李 珺
邢 晖 王 宏 刘芳端
丁立健 刘正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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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朱立祥 周子千 潘 治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信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20 年三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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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
郑建军 何晏兵 李荔芳
邹 蓁 仇泽军 许沭华
陈伟达 秦青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