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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信科技:长信科技独立董事的述职(王宏)2021-04-27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
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
    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
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股东会的
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对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0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9次,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
人亲自出席了第六届董事会全部6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
议案,并现场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2020年度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
此本人对2020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0年度,本人亲自列席了公司召开的3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
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对
公司2020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
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为:
    (一)2020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
任公司高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前,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
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同意将《对
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对外投资设
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委员在2020年履行职责如下:
    1、战略委员会: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1次,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公司以下事项:《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未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
    3、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1次,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公司以下事项:《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工作情况
    本人2020年度未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和公证。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
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
人员,询问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证监会与交易所
的有关文件,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同时积极参加各种
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
要求,继续认真、尽责、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王宏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