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信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4-2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长信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长信科技
拟开展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情况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长信科技关于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议案。公司拟自该议案通
过审议后一年内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的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的海外业务逐步增多,公司与海外客户交易主要通过美元结算,持
有的外汇资产也逐渐增加,同时公司的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外汇收支。
本次交易可以有效利用外汇资金,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
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并考虑到外汇汇率未来走势,且公司拟从事的人
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资金与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
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

    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是指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人民币与外币本金,
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的交易。本金交换的形式为在协议生效日双方按约定

                                   1
汇率交换人民币与外币的本金,在协议到期日双方再以相同的汇率、相同金额进
行一次本金的反向交换。利息交换指双方定期向对方支付以换入货币计算的利息
金额。

       (三)交易额度、期限

    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的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自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以自有资金从事该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
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交易的情况。公司拟从事的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资金与
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

       (四)交易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的
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
险。

    2、违约风险: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方在合同到
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按
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从而可能导致金融衍生品交易损失的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
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
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授权
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对金融衍生品规范投资
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2、公司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进行交易前的风险评
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
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2
    3、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
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并
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资金实力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4、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
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
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5、公司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
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交易
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以自有资金从事该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交易的情况,
且公司拟从事的该交易的资金与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交易
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以自有资金从事该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交易的情况,
且公司拟从事的该交易的资金与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是为了有效利用外汇资金,规避汇率波动
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并考虑到外汇汇
                                    3
率未来走势,且公司拟从事的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资金与公司海外业务收
入规模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同时,公司已制订了《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订了有针对性的风
险控制措施。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
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业务。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信科技本次拟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