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4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3.86%
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制度,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文
件,并秉持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法定条件和实质条件,交易方
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在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前,公司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
认可;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
回避表决;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
定。根据相关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批复后方
可实施。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
司控制权未发生过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仍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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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五、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
律文件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将以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经由交易各方
协商并另行签署协议后予以约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
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届时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将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再次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同意董
事会在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或
相应权力机构审议通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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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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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宏
年 月 日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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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芳端
年 月 日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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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林
年 月 日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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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 军
年 月 日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