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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信科技: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 第十三条第(七)款相关标准的说明2023-02-14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
                 第十三条第(七)款相关标准的说明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信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的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43.86%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就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相关标准的说明
如下:

    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公告日之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23 年 1 月 10 日
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本次交易公告前一交易日(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格为 6.80 元/股,本次交易公告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3 年 1 月 9 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6.16 元/股,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相对
于大盘、同行业板块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告前第 21 个交易日(2 公告前 1 个交易日(202
          项目                                                               涨跌幅
                                023 年 1 月 9 日)      3 年 2 月 13 日)
长信科技(300088.SZ)(元
                                               6.16                   6.80   10.39%
/股)
创业板指(399006.SZ)                     2,440.37                2,573.18    5.44%
Wind 液晶显示概念指数(88
                                          9,942.92               10,837.92    9.00%
4997.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4.95%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1.39%


    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内的累计涨跌幅为
10.39%,未超过 20%;剔除大盘因素(参考创业板指)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参考
Wind 液晶显示概念指数)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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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涨跌幅分别为 4.95%和 1.39%,均未超过 20%,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相关标准,不
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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