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15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230Z155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3]230Z1555 号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董事会
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长信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长信科技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长信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长信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1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长信科技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信科技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2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
式》的规定,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8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12,30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23,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268.2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21,731.79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会验字 2019[30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 年度收回归还的 2021 年度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万元,直接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081.10 万元,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收回
归还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尚未收回的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为 2,000.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21,495.28 万元,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为 130.10 万元(包括 2022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6.14 万元以及自有
资金支付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发行费用 33.21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4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9 年 3 月 22 日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保荐
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
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长
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目名称
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信立支行 2010133009100051508 617,660.10
建行东莞大岭山支行 44050177780800002575 —
触控显示模块一 华夏银行东莞分行 14850000000668611 345,567.94
体化项目——智
能穿戴项目 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 1307018829200128974 204,666.47
招商银行芜湖分行 553900043310216 77,818.57
华夏银行芜湖分行 19150000000097601 55,260.24
合 计 1,300,973.32
三、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款项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情况 累计实际投入 项目的投入情况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21,495.28 详见附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5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
6
附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121,731.79 6,081.10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121,495.2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资总额(1) 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 总额 (2) =(2)/(1)
承诺投资项目
触控显示模块一体化
项目——智能穿戴项 否 123,000.00 123,000.00 6,081.10 121,495.28 98.7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3,000.00 123,000.00 6,081.10 121,495.28 98.78%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123,000.00 123,000.00 6,081.10 121,495.28 98.7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 收 益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截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止,公司触控显示模块一体化项目——智能穿戴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 22,841.68 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先 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5645 号《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841.6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
产品情况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
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 2,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经过相关决策程序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 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用途及去向 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或 其 他 不适用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