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运环保: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8-224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下午13: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8年11月14日~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下午
15:00至2018年11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桐城市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刘玉斌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30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723,2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5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40,6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82,6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82,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82,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214%。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6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133%;反对 1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8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3680%;反对 1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78%;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076%;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孙冲律师和王晏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大会
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