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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运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9-01-03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资料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认
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仔细阅读了董事会提
交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2、被提名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对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也不存在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聘任陈军先生、朱良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下接签字页)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资料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安宁                 韦文金             范成山


     ---------                     ---------         ---------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