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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运环保: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01-05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4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
限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桐城市
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1、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8)京02执339号案件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子公司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根据北京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2018)京02执339号执行裁定书显示:(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伊
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晓胜的银行存
款人民币七千零四十四万六千八百五十元二角八分,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
务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2)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晓胜自二O一八年四月十三日起至实际清
偿之日止的后续逾期利息[年利率8. 55% (按照贷款年利率5. 7%加收50%计算) ]
及后续逾期利息复利[年利率8. 55%(按照贷款年利率5. 7%加收50%计算)],并加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3)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伊春
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晓胜应负担的申
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4)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
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伊
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晓胜应当履行
义务部分的其它财产。因公司及大股东开晓胜作为担保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
定的连带清偿责任,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及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因(2018)
皖0881执1449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及安徽
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与合肥永隆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安徽省
桐城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皖0881民初1922号)显示涉案金额合计
233,575.55元,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安徽盛运
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因(2018)皖0881执1271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
核查,上述案件系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与安
徽宜宁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018)皖0881民初3176号)显示涉案金额合计6,833,514.01元并承担案件诉
讼保全费,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二、其他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2018)京02执339号》
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2018)皖0881民初1922号)》
                          《执行裁定书((2018)皖0881执1449号)》
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2018)皖0881民初3176号)》
                         《执行裁定书((2018)皖0881执1271号)》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