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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运环保:关于为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反担保保证的公告2019-01-25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9-014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反担保保证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世丰国际提供反担保
金额为不超过8,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世丰国
际提供反担保余额为不超过8,000 万元;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 年 12 月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
运环保”)与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丰国际”)签订了关于枣庄中
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中科”)的增资协议,目前增资工商变更
已全部完成。为了尽快解决枣庄中科的债务逾期问题,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经多方、多次协调协商,公司、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科通用”)、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枣庄中科与债权人厦门海银汇通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枣庄市中国银行、天津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枣庄中科的
相关债务解决初步达成一致。
     为了尽快完成债务重组,枣庄中科与债权人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全
部债务,由世丰国际向债权人提供 70.44%的连带责任保证;盛运环保(原合同
的担保人)和中科通用对世丰国际超过其持有枣庄中科股权部分的担保为世丰国
际提供反担保(不超过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范围内)。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最高额反担保保证的议案》。
    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编号: 1657665
    类型: 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港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8 月 12 日
    住所: 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一号环球贸易广场 68 楼 6803B 室
    业务性质:企业
    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世丰国际总资产 1,786,602,404 港元,负债
1,784,715,827 港元,净资产: 1,886,577 港元,利润:78,884,136 港元。(经审计)
    截止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世丰国际总资产 1,588,299,237 港元,负债
1,587,525,969 港元,净资产: 773,268 港元,利润:60,860,417 港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世丰国际提供反担保鉴于世丰国际向枣庄中科债权人提供
70.44%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就上述事宜向世丰国际提供反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保证期间:《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之日起满两年。
    3、反担保范围:《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及
利息(含复利及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送
达费、公告费、公证费等),因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等)。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反担保合同,具体内容以签署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上市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金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
523,126.38 万元(含对子公司担保 379,716.5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累计数量为
395,301.49 万元,占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31%,逾期担保 40,432.80
万元,涉讼担保 82,688.33 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原本即为该项目上述债权已经提供过连带担保,本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
义务仍限定为该项目原有债务,实际并未超出之前公告担保的范围,本次为世丰
国际提供反担保遵循客观、公平、对等的原则。考虑到公司目前的状况,引入世
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对该项目原有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极大的增强了项
目实际担保能力,并且《债务重组协议》签订后债权人会解除对枣庄中科、公司
和开晓胜的诉前保全措施。公司董事会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发展
和风险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
会认为为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反担保保证是为了保障枣庄项目的
正常生产运营。此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