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运环保:关于部分子公司项目进展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9-052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子公司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环保”或“公司”)
由于公司目前资金紧张,为了保障项目公司正常运营和建设,公司主动、被动采
取了相关措施,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德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 2018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德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全
部股权为其项目建设方提供质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将德江盛运环
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江盛运”)部分股权进行处置,以解除股权质押
风险并获得一定的流动资金。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出让德江盛运
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00),将所持德江盛运
69.50%的股权出让给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环保”),
至此中环环保持有德江盛运90%的股权。
2、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将所持德江盛运剩余10%股权转让给中环环保,中环
环保获得德江盛运100%股权,德江盛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鹰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00054403649L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军民路 6 号
注册资本:300 万
法定代表人:万建中
成立日期:2012 年 9 月 13 日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污泥无害化处理;余热发电综合利用;生活
垃圾处理厂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机械设备租赁(国家法律法规有专
项规定的除外)
2、项目进展情况
(1)由于 2018 年盛运环保及各子公司出现债务危机,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中科”)陷入资金困难局面,二期工程建设进度缓慢。
为了保障鹰潭中科正常运营,盛运环保、鹰潭中科同意鹰潭市城市管理局接管鹰
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鹰潭中科与鹰潭市城市管理局(代表鹰潭市人民政
府)于 2015 年 3 月签订了《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BOT)》,
一期于 2015 年 7 月下旬开工建设,2017 年 3 月 6 日投产。鹰潭中科于 2017 年 6
月同鹰潭市城市管理局(代表鹰潭市人民政府)签订了《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项目(BOT)特许经营补充协议》,在鹰潭由招标公司主导的招标程序完成土建、
设备安装、施工监理的合同的招标工作,根据招标结果完成相关合同的签订。由
于鹰潭中科资金困难,二期工程建设进度缓慢,鹰潭中科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收
到鹰潭市城市管理局下发的《[鹰城管函(2018)2 号]关于暂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项目二期工程的函》,要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暂停施工,具体复工时间另行通
知。
(2)政府接管鹰潭项目会议纪要主要内容
a、鹰潭市城市管理局从2018年8月15日起整体接管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整体接管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同约定接管后项目安全及环保
运营的责任和义务、人员的安排以及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上网发电和垃圾
处理补贴费收益权所属等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现场
运行管理、财务以及现有设备资产。盛运环保、鹰潭中科会全力配合鹰潭市城市
管理局做好接管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各项工作。
b、在鹰潭市城市管理局接管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后,盛运环保、
鹰潭中科将鹰潭中科的公章和财务用章交由鹰潭市城市管理局封存。
c、鹰潭市城市管理局与鹰潭中科共同委托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分公
司对鹰潭中科的资产进行评估。待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出具评估意
见后,双方商谈资产、财务等相关事宜。
三、乐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18年以来,由于公司陷入债务危机,资金紧缺,公司项目建设基本处于停
滞状态,以下项目已被当地政府解除特许经营权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乐陵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陵盛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81348929080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注册资本:1000 万
法定代表人:张军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有效期限至 2018 年 11 月 16 日)(筹建期间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乐陵盛运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8,241,345.60 52,398,113.82
负债总额 20,320,090.04 19,370,013.22
净资产 -2,078,744.44 33,028,100.60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06919.64 -74.63
2、项目进展情况
2014年,公司与乐陵市政府签订《乐陵市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特许经营权
合同》(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合同”)。2015年6月17日公司设立乐陵盛运。特
许经营权合同签订之后,项目已开工建设,由于资金紧缺建设进展缓慢,为争取
项目早日建成运营,公司与中环环保签署了《乐陵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增资协
议》(详见2018年5月17日《关于全资子公司乐陵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增资并
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乐陵市政府于2018年5月23日发出《解除特许经营
权合同通知书》,中环环保退出该项目投资(详见2018年10月8日《关于安徽中
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资乐陵盛运环保电力有 限公司的公告》)。现公司
正积极与乐陵市政府商谈补偿事宜。
四、微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中标山东省微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
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该项目未设立子公司。由于公司存在的问
题,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发出《关于取消微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
标人资格的函》,于2018年5月25日取消公司取得的“微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中标人资格”。
五、东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东明盛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8MA3FCUH52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陆圈镇西裕州行政村西(垃圾场院内)
注册资本:3000万
法定代表人:刘凯
成立日期:2017年8月10日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餐厨垃圾及污泥处置;一般固体
废物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垃圾清扫、运输);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及再利用;
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项目的总承包,技术咨询,设计,运营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明盛运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4,311.92 431,252.20
负债总额 800,190.79 907,284.88
净资产 -735,878.87 -476,032.68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504,159.87 -476,032.68
2、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签署东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
经营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公司与东明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7
月签订了《东明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书》(以下简称“协
议”)。由于公司出现资金紧缺不能及时开工建设,2018年10月12日东明县人民
政府已发《解除合同通知书》,现公司正与东明县人民政府协商协议解除后相关
事宜。
六、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儋州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儋州盛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3324062283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那东公路3.4公里处左侧粮食储备库后半段(阳光
棕榈)B-6栋607别墅
注册资本:8300万
法定代表人:唐磊
成立日期:2015年4月3日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蒸汽、
灰渣及其它副产品。
儋州盛运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3,237,779.74 93,209,365.59
负债总额 14,857,543.17 14,823,289.65
净资产 78,380,236.57 78,386,075.94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59,799.15 -53,959.78
2、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与儋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
目特许经营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双方于2015年6月16日签署
《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由于公司资金紧缺项目推进缓
慢,2018年7月17日、2018年8月23日公司分别收到儋州市人民政府的儋府函
[2018]228号《关于解除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框架协议>及<特许经营协议>的
通知函》、儋府函[2018]256号《关于终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框架协议>及<
特许经营协议>的通知函》,收回授予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权。
七、项目进展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出让德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有助于缓解项目公司资金压力,
加快项目建设。其他项目被政府接管和解除特许经营权后,公司一直在积极努力
和当地政府协商沟通,争取保留特许经营权维护公司利益,至今仍在协商相关补
偿事宜,同时希望项目所在地政府能在公司困难时期给予理解和支持。
2、以上项目将不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没
有产生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市场环境、经营管
理及政策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将与各方共同防范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政府接管会议纪要》;《鹰潭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现场接管工作方案》
2、《解除合同通知书》;
3、《关于取消微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标人资格的函》;
4、《解除特许经营权合同通知书》;
5、《关于终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框架协议>及<特许经营协议>的通知
函》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