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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运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9-08-30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资料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认真阅读
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仔细阅读了董事会提交的
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存在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
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截止目前,公司存在多起以前年度发生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违规担保,公司违规担保和合规担保均有部分出现
了债务违约且导致相应诉讼,2019年上半年未发生新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对
外担保情况。公司应当积极清理违规担保并保障公司资金安全,采取有力措施督
促相关资金占用方偿还公司资金,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严控担保风险,避免

出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准则以及
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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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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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何的明                        樊满生        王华强


     ---------                       ---------            ---------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