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运环保:关于前期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2020-02-25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4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运环保”)
于2019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118)。截止本公告日,上述一例诉讼案件涉及进展。
一、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关于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的债券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仲裁庭对案件裁决如下:
1、盛运环保偿付债券本金人民币265,000,000元、利息人民币12,263,764.38
元;
2、盛运环保支付自2018年11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债券逾期利息(以
人民币265,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98%计至2020年3月23日;2020年3
月23日次日起的逾期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计算);
3、盛运环保赔偿申请人律师费损失人民币577,500元;
4、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934,328元,由盛运环保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1,934,328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回,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1,934,328元。
本案仲裁员开支人民币8,000元,由盛运环保承担;公司已经预交人民币
4,000元,应直接向仲裁院支付人民币4,000元。
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
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上述诉讼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裁定为终局裁决,预计可能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具体金额将以公司审计
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继续核查是
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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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裁决书》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