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运环保: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0-05-15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20-077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运环保”)
于 2019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118),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诉讼案件涉及进展以及公司近期新
增诉讼案件情况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自然人陈继勇等7名当事人
被告: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求判令被告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包
含佣金及印花税)和利息损失总计损失人民币68,959,287.64元;
(2)本案诉讼费及诉讼相关成本支出由被告承担。
2、主要事实与理由
原告均是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证券认购和交易的投资人,被告安徽盛运环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证券简称
盛运环保,证券代码 300090,被告盛运环保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
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原告遭受损失,原告因此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上述 7 个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 68,959,287.64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39.6179%。
4、上述诉讼案件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二、其他案件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除上述新增诉讼案件,另有一起涉讼案件涉及进展,具体进
展情况如下:
起诉方 被告 涉诉原 诉讼涉及金 进展情况 诉讼审理结果
因 额
一、被告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
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
有限公司、安徽盛运钢结构有限公
司、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
司归还原告顾玉正借款本金人民币
26355477 元,并支付利息人民币
1195744 元,于本案判决生效后十日
内履行;
二、被告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
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
有限公司、安徽盛运钢结构有限公
司、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
司支付原告顾玉正为实现债权支出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 的律师费人民币 250000 元,于本案
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通用能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安徽 三、被告安徽盛运新能源投资有限
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安 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徽盛运钢结构有限公司、安 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开晓
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 民间借 3317.81 万元 一审判决 胜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
顾玉正 司、安徽盛运新能源投资有 贷 清偿责任;
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 四、安徽开润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桐城盛运环保电 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
力有限公司、开晓胜、安徽 偿责任。被告安徽盛运新能源投资
开润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
公司、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开晓胜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被
告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
任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
司、安徽盛运钢结构有限公司、安
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追
偿。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
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
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207691 元、保全
费人民币 5000 元、公告费人民币
1120 元,由所有被告负担,由被告
负担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于本判
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原告
顾玉正预付的公告费人民币 820 元
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
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
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
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
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
民币 207691 元。对财产案件提起上
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
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
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
回上诉处理。
三、上述诉讼、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增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
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积极参加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继续核查是
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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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安徽省合肥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起诉状》 (2020)皖(01)民初1094
号、1095号、1096号、1097号、1098号
2、安徽省合肥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起诉状》(2020)皖(01)民初1146
号、1147号
3、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4民初6889号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