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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通灵: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18-094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后,公司一直积极与银行、信托管理机构沟通,
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但在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六个月有效期内,
资本市场环境、金融监管、资管新政等政策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各方深入沟通
和交流,同时征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见后,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
员工的利益,经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认为推进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不具备可操作性,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本次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审批手续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
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26 日及 2018 年 5 月 17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三、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后,公司一直积极与银行、

信托管理机构沟通,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但在员工持股计划购买
的六个月有效期内,资本市场环境、金融监管、资管新政等政策均发生了较大变

化,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不具备可操作性。经各方深入沟通和交流,同时征

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见后,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

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四、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
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和员工意愿、监管政策、市场融资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
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
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
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提高公司员工的凝
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五、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终止的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因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终止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终
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目前金融监管政策、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参与
人意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
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
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