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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通灵: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9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对江
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取消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取消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本次取消增持
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会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暨保持上市公司
控制权承诺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暨
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
审议该项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本次豁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豁免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其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
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红超(签字):




            方少华(签字):




            侯江涛(签字):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