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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通灵:关于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2020-11-07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0-074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情况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原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本次发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尚
需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为促进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四)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            (四)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
                  过246,052,907股(含本数),公司     过246,052,907股(含本数),公司
                  发行前总股本为1,230,264,538股,     发行前总股本为1,230,264,538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20%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本次发行方案      80,000.00万元。根据发行对象与公     80,000.00万元。根据发行对象与公
                  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情况      协议》,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情况
                  如下:                              如下:
                                  拟认购金额上限                         拟认购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                       序号 发行对象
                                    (万元)                               (万元)
                  1、 南通产控          80,000.00     1、 南通产控          80,000.00
   调整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根据除   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根据除
                 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     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
                 整。                             整。
                 若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注册     若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注册
                 意见,要求发行人调整发行数量     意见,要求发行人调整发行数量
                 的,认购方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   的,认购方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调整的数额,同比例相应调整本   构调整的数额,同比例相应调整本
                 次认购的数量和金额。             次认购的数量和金额。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
                 议的有效期                       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如公司于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   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
                 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     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
                 册文件,则前述有效期自动延长至   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若国家法律、
                 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
                 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
                 进行调整。
                 8、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    8、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股东大会授权董   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   月内有效。
事会全权办理本   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
次发行相关事宜   开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
                 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事
                 项全部实施完毕。
    二、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程序
   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其中,《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