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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通灵: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6-28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1-029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
度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 91,800 万元的
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担保总额度。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保证
担保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新世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900 万元。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未超过担保总额度。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2、债务人:南通新世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3、保证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债权金额:人民币 9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手续费、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
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7、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
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
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74,1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
产的 29.95%。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9,700 万
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54,4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