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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通灵: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融资租赁、培训咨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7-09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1-037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融资租赁、培训咨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概况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和
设备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通灵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制造”)

与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国润”)开展购买设备直接融资
租赁业务,融资金额 2,809.49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3 年。
    南通国润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
控”)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前期未达到审议及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概况
    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金通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南通产控及
其三家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需求,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发生培训咨询交易金额合
计 4.06 万元。
    3、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融资租赁、培训咨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军、
季伟、季维东、陈云光、陆建栋、申志刚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融资租赁关联交易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0763315192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国城生活广场 A 幢 16 楼
    5、法定代表人:陈大鹏
    6、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通信设备、生产设备、医疗器
械、机械设备、环保设备、办公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
通运输设备(包括飞机、汽车、船舶)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服务;向国内外
购买和转让租赁资产、对租赁资产的残值变卖及处理;财务顾问及租赁交易信息
的咨询服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
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 20%、南通海汇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0%、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持股 10%。南通国润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40,443.15 万元,总负债 97,729.02 万元,
净资产 42,714.13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067.25 万元,实现净利润
2,055.88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南通国润非失信被执行人。
    11.关联关系说明
    南通国润为公司南通产控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南通国润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 设 备概 况: 数控 龙门加 工中 心机 床三 台,型 号为 : XHA21525*40 、
XHA2130*60、XKA2580*300。
    2、设备评估情况:江苏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苏万隆评报字(2021 第 114 号)],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 月 31 日,
数控龙门加工中心机床三台账面原值 7,949.16 万元,账面净值 5,546.80 万元。
经成本法评估,在评估基准日的参考销售价格为 2,809.49 万元人民币。
    2、设备基本情况: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
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江苏金通灵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2、出租人: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物:数控龙门加工中心机床三台
    4、融资金额:2,809.49 万元人民币
    5、租赁利率:7.75%(年利率)
    6、租赁期限:3 年
    7、租金支付方式:每季按等额本金方式支付租金本息
    8、租赁方式:为购买设备直接融资租赁,公司与设备所有人商定租赁物的
名称、数量、型号、价格等交易条件,南通国润按照公司确定的条件购买租赁物,
然后由南通国润将设备租赁给公司。
    9、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南通国润,精密制造具
有使用权。租赁期间届满后,精密制造以支付 1 元的价格取得租赁物所有权。
    10、担保方式:由公司在现有已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内
对精密制造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交易具体内容以最终与南通国润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前期未达到审议及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简要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金通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设
立,主要业务为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教育咨询服务、劳
务服务等。截至目前,与南通产控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培训咨询交易金额合计
4.06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业务项目     交易金额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1.5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1.28
                                                 培训咨询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0.58
南通国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0.70
                     合计                            -            4.06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和设备需求,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
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本次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子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培训咨询的关联交易,是根据业务需求,遵循了市场经济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到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南通产控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
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80,004.06 万元,其中,公司于 2021 年 2 月向特定对象南
通产控发行股份 80,0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金通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与南通产控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培训咨询交易金额 4.06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进行了事前
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和设备
需求,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
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前期未达到审议标准的培训咨询关联交易与本次
融资租赁交易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为金通灵全资子公司精密制造与公司关联方南通国润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
和设备需求,交易内容遵循一般商业条款达成。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保荐机构对该事
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
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