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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通灵: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租赁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04-2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
           申请租赁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通灵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向关联方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润租赁”)申请租赁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中
资金、设备等方面需求,拟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效资产向南通国润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申请租赁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授信有效期为三年,且在授
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其中,融资租赁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经营
租赁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
    国润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
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租赁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
建华、季伟、季维东、陈云光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08月16日
 法定代表人         陈大鹏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0763315192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国城生活广场A幢16楼
                    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通信设备、生产设备、医疗器械、机
                    械设备、环保设备、办公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
                    械、交通运输设备(包括飞机、汽车、船舶)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
                    租赁服务;向国内外购买和转让租赁资产、对租赁资产的残值变卖
 经营范围           及处理;财务顾问及租赁交易信息的咨询服务。(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
                    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
                    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南通产控持股 70%;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2%;南通海
 主要股东
                    汇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2%;南通崇盈资本有限公司持股 6%。
    1、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87,447.28 万元,总负债 112,897.75 万
元,净资产 74,549.53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375.42 万元,实现净
利润 2,922.04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控持有国润租赁 70%股份,为国润租赁的控股股东,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润租赁系公司关联法
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经查询相关信息,国润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业务
    1、融资主体: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2、租赁物:融资主体的机器设备或国润租赁认可的租赁资产。
    3、融资金额: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各融资主体可分段实施单笔融
资租赁业务,并在融资金额的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4、融资期限:授信有效期三年。
    5、融资成本:单笔融资成本以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6、融资模式: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7、担保方式:(1)当公司为融资主体时,采用信用方式担保;(2)当全资、
控股子公司为融资主体时,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经营租赁业务
    1、承租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2、租赁物:国润租赁认可的租赁资产。
    3、融资金额:授信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各融资主体可分段实施单笔融
资租赁业务,并在融资金额的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4、融资期限:授信有效期三年。
    5、融资成本:单笔融资成本以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6、融资模式:经营租赁。
    交易具体内容以最终与国润租赁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生产中资金、设备
等方面的需求,拓宽了融资渠道,优化了融资结构,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的生产经营提供资金保障。
    五、截至披露日与关联人本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 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南通产控及其关联方累
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100,599,299.61 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租赁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及有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
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和优化融资结构,体现了
公司关联方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生产经营的资金、设备等需求,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机构的
重要举措,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国润租赁申请租赁授信额度,保
证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关联
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申请租赁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义                     陈庆龄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