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通灵: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钦新)2023-04-28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赵钦新)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2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2022 年度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在任期内应出席会议7次,实际按时出席
了公司董事会7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赵钦新       7           0          7          0          0          否         3


   (一)参加董事会履职情况
   本人认为,履职期内2022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
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了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为参加会议做了较为充
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
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
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参加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履职期内召开 3 次,本人列席 3 次。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各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根据《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会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
势,严格审核各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并进行
了事前认可及发表意见。本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
面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发表意见的时
序
      间及相关会议                     相关事项名称                         类型       意见
号
        届次名称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独立意见     同意
      2022年1月7日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关于出售
1                                                                         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   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具体事宜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融资租赁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确定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
                     案》
     2022年4月24日   《关于分子公司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议     独立意见     同意
2     第五届董事会   案》
        第六次会议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
                                                                        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易的议案》
     2022年7月21日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同意
3     第五届董事会   议案》
        第八次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2年9月16日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独立意见     同意
4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关联担保     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次会议   的议案》                                           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
出专业委员会意见。依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
分管工作范围、主要职责及个人绩效等,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进
行了考核。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本
公司的章程要求,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建设性建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
   在履职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
控制和财务状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业务发展等相
关事项,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动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就此在
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对于
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保持充分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
   五、培训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各种形式
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
履职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权益。
   六、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四)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
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
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赵钦新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