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3-024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确保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
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授信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委托南通众和
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担保”)和南通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担保”)为上述融资业务的部分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近日收到众和担保和国信担保的《担保意向书》,众和担保与国信担
保同意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意向
性授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含)12,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
其中,众和担保提供不超过(含)10,000万元的意向性授信担保额度,国信担保
提供不超过(含)2,000万元的意向性授信担保额度。具体合作银行、信贷业务
品种以公司具体经办业务时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众和担保、国信担保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
控股子公司,南通产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建华、季伟、
季维东、陈云光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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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众和担保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8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 袁力
注册资本 108,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711521726N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幢2901室
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
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再担保、债券担保。其他业务:诉讼保全
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
经营范围
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
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产控持股35.2738%、南通市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主要股东 17.3720%、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3720%、其他股
东合计持股29.9822%。
1、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68,269.62万元,总负债15,797.99万元,净
资产152,471.63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10,426.09万元,营业利润
7,551.79万元,净利润6,966.1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控持有众和担保股权比例为35.2738%,为众和担保的控
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众和
担保为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经查询,众和担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国信担保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南通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年04月13日
法定代表人 高翔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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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787659510Y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南通市工农路486号
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
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
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
经营范围
行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
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产控持股42%;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南通国融
主要股东
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0%,其他股东合计持股33%。
1、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4,137.70万元,总负债583.32万元,净资产
3,554.38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366.08万元、营业利润77.36万元、净
利润73.4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控持有国信担保股权比例为42%,为国信担保的控股股
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信担保为公司
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经查询,国信担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含)12,000万元,其中,众和担保提
供担保额度不超过(含)10,000万元,国信担保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含)2,000
万元。具体信贷额度、信贷业务品种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审批要求办理。
2、担保的范围为公司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融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它应支付的费用。
3、担保对象: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12个月,实际借款日期根据协议约定执行。
6、担保费用:众和担保,担保费用为不超过实际担保金额*0.5%/年;国信
担保,担保费用为不超过实际担保金额*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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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反担保措施:(1)当融资主体为公司时,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反
担保;(2)当融资主体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时,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具
体反担保措施以其与众和担保和国信担保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条款以公司与众和担保和国信担保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进一步解决公司融资成
本高的情况。
2、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众和担保、国信担保提供的意向性担保且公司及全
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费用符合市场水平,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及有关资料,并进行了事前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众和担保及国
信担保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意向性担保且由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
需资金,交易内容遵循了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方众和担保和国信担保为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意向性担保且由公司及全资、控
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构成的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
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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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南通产控及其关联方累
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100,599,299.61 元。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众和担保和国信担保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意向性担保,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反
担保,保证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本
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尚
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八、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6、众和担保和国信担保出具的《担保意向书》。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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