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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刚玻璃: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21-036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其
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雪峰先生
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
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部
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 131,093,620.28 元,根据《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 年度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
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在
企业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有效
控制了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和完整、保障资
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核查意见。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意见的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为本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
限为 1 年,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
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拟定为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在
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
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金刚”)、
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刚”)、深圳市金刚智能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保理”)、深圳市金刚绿建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金刚”)、广东金刚特种玻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特玻”)
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日常经
营需求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租赁事项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和设备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拟在未来
十二个月内,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交易。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的额度内处理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
公司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型材”)
及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金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合
计向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租赁”)申请融资授信 2,000
万元, 授信期限均为 3 年,由江苏金创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金创”)为苏州型材、吴江金刚向苏银租赁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应担保公司要
求,本公司为苏州型材及吴江金刚本次融资事宜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连
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子公司苏州型材拟与关联方贵港汉邦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汉邦”)、
江西昊方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昊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李雪峰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13,093.62 万元,公司实收股本 21,600 万元,公司
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1/3。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