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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刚玻璃: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2021-04-30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 年 4 月 21 日,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
注函【2021】第 19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收到《关注函》后认真分
析,现对相关问题依次回复说明如下:



    1.请自查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说明你公司股价大幅上
涨与基本面是否匹配,并就公司股价涨幅较高等事项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回复:

    公司经核查确认,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
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本公司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9,294,717.0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131,093,620.28 元(具体详见公司 2020 年报),2021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88,925,402.4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1,840.27 元(具
体详见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2021 年全年度业绩尚存在不确定性。截止回
复日,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情况正常,公司基本面稳定,但目前原材料市场价格波
动较大,公司未来盈利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影响公司股价的因素非常复杂,并不限于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等基本面
因素,还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市场流动性、二级市场活跃度及走势、
市场投资热点、投资者心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近
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但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高,
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请说明你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是否能够正常履职,
公司三会运作及经营管理是否正常,原董事庄毓新涉嫌犯罪事项是否会对上市
公司产生直接影响,公司是否存在需承担相关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并充分提示风
险。

    回复: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雪峰
先生、严春来先生、孙爽女士、宋叶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尹稚先生、赵
军先生、李劲松先生为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选举姜云库先生、
赵忠奎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监事曹威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雪峰先生
为公司董事长,聘任严春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宋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孙爽
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并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公司现任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正常履职,公司三会运作及经营管理正常。公司
原董事庄毓新已从公司离职,并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已经对外发布了《广东金
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原董事庄毓新涉嫌犯罪事
项不会对公司产生直接影响。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任何司法机关对公司进行立
案调查的通知或文件,公司目前不存在需承担刑事责任可能性。



    3.截至目前,你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你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0%,第二大股东何光雄
持股比例为 11%,公司正在推进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1)请函询欧昊集团及何光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基于上市公司
股份表决权相关的一致行动协议或安排。

    (2)请函询本次董事候选人,要求其结合共同投资或任职关系等情况说明
与欧昊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何光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请结
合函询回复及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信息(拟连续任职的说明初次提名人)
说明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请公司律师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回复:

    公司已函询欧昊集团及何光雄先生,欧昊集团回函确认欧昊集团及其实际控
制人张栋梁先生与金刚玻璃股东何光雄先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基于
金刚玻璃股份表决权等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一致行动安排;何光雄先生回函
确认其与欧昊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张栋梁先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基
于金刚玻璃股份表决权等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一致行动安排。

    公司已函询董事候选人,根据董事候选人填写的调查表,结合共同投资或任
职关系,以下董事候选人与欧昊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
系:

    (1)李雪峰:公司董事李雪峰先生任欧昊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与其
配偶程姝女士控制的广东峰泽九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欧昊集团 1.5%的股权,
李雪峰先生与欧昊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同时,李雪峰先生的配偶程姝女士持有公
司 446,8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21%),程姝女士与李雪峰先生均为欧昊集团
的一致行动人。

    (2)孙   爽:公司董事孙爽女士的配偶系欧昊集团监事蔡旭恒先生,孙爽
女士与欧昊集团存在关联关系。

    除以上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外,公司董事李雪峰先生、宋叶先生兼任深
圳市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由广东
万木齐植物有限公司持股 95%、欧昊集团持股 5%。何光雄先生持有广东万木齐
植物有限公司 0.495%的股权。公司董事李雪峰先生、宋叶先生不会因此构成何
光雄先生的关联方,且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中,欧昊
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推荐了李雪峰先生、严春来先生、孙爽女士、宋叶先生作为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向股
东大会提名上述四人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
票制的方法选举了该等候选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李雪峰先生、
严春来先生、孙爽女士为连续任职非独立董事,三人任职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初次
提名人为何光雄先生。何光雄先生作出书面说明,由于其投资公司时没有同时具
备时间、精力和合适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通过行使股东权利陆续向公司提名了
孙爽、严春来、李雪峰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尹
稚先生、赵军先生、李劲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大会
以累积投票制的方法选举了该等候选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尹稚
为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尹稚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初次提名人为拉萨市金刚玻璃实
业有限公司。由于尹稚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董事会提名其继续担任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由于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现时合计持
有公司 20%的股权,其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
生重大影响,并决定了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欧昊集团成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欧昊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张栋梁先生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北京国枫律
师事务所已就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事项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出具《北京国枫律师
事务所关于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法律意见书》(国
枫律证[2021]AN088-1 号),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4.公开信息显示,你公司 2020 年以来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及多起民
事诉讼案件,公司至今未披露相关诉讼信息,请你公司说明目前涉诉案件的明
细,结合案件被法院受理时点及涉案金额等,说明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第 8.6.3“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属于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一)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经累计计算达到前款标准
的,适用前款规定。……”自 2020 年 5 月 20 日起截止至本函出具日,公司收到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共计 50 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起诉状,
公司被诉金额合计 22,057,938.88 元。上述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即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未达到《上市规则》披露标准。因此,公司
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5.你公司目前董事会秘书及证券实务代表职务空缺,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请你公司说明拟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改进措施,并按照《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4.2.5 条的要求及时聘任董事会秘书。

    回复: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聘任陈卓璜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因董事会秘书
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需从任职条件、工作经验、履职能力等各方面综
合考评,目前公司正在选择合适的董事会秘书人选;原董事会秘书林臻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辞职,现董事会秘书一职暂由公司董事长李雪峰先生代行。公
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第 4.2.5 条的要求及时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拟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改进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1. 建立有效的内部信息管理机制

    以管好“公司重大信息”为目标,以建立“灵活的采集系统”、“归口的处
理流程”、“统一的发布口径”为着力点,建立符合上市公司实际的“内部信息
管理机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渠道畅通。具体措施如下:

    (1)建立重大信息采集机制,确定采集信息的范围和种类,定期征集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

    (2)制定月度信息披露工作计划,积极跟踪待披露事项的进度,及时调整
信息披露的工作计划,做到“事前有规划、事中有掌控,事后有监测”。

    (3)建立信息发言人制度,统一信息发布口径。

    2、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工作。一是组织公司相关人员积极参加
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和业务水平。二是鼓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信息披露进
行系统的学习,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理解,提高沟通
技巧,树立公平披露意识。

    6.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不存在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