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关于控股股东涉诉事项的说明公告2023-04-10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光伏 公告编号:2023-021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诉事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9 日向公
司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发出了《关于涉诉
事项了解函》,就公司关注到的 2023 年 4 月 7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欧
昊集团出具的执行裁定 (2023)渝 01 执 656 号、(2023)渝 01 执 655 号、(2023)渝
01 执 653 号、(2023)渝 01 执 657 号、(2023)渝 01 执 654 号及(2023)渝 01 执 658
号六起执行裁定(被执行总金额合计 4,441,700,030 元)向欧昊集团了解情况。
现公司收到欧昊集团的回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欧昊集团关于涉诉事项的说明
欧昊集团于 2021 年入股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财信集团”),
成为财信集团股东之一。财信集团在欧昊集团入股前与恒丰银行重庆分行存在 6
笔贷款,当时融资余额 4,751,000,000 元并以原股东持有的财信集团股权质押于
恒丰银行重庆分行。欧昊集团入股后,为维持以上 6 笔贷款原增信措施,同意将
持有的财信集团股权保持继续质押状态而质押于恒丰银行重庆分行。
因财信集团出现约定的贷款可提前到期情形,恒丰银行重庆分行宣布贷款提
前到期并于 2023 年 4 月 7 日申请强制执行裁定。截至目前以上 6 笔融资融资余
额 4,441,700,030 元。
二、涉诉事项对欧昊集团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恒丰银行重庆分行对财信发放的 6 笔贷款,存在多个担保方、亦有其他物的
担保,欧昊集团仅是以所持有的财信集团的股权作为其中的股权质押担保之一,
担保义务仅为质押股权,且以质押股权的价值为上限。除此之外,欧昊集团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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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述贷款承担任何责任。以上执行不会影响欧昊集团正常经营,也不会影响到
欧昊集团及其子公司、附属公司、控股公司以及参股公司等的权益,更不会影响
欧昊集团征信或导致欧昊集团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欧昊集团涉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以上股权质押事项、被执行事项,欧昊集团仅以持有的财信集团 45%
股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该等事项与公司无任何关联,亦与欧昊集团持有公司股
份、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无任何关联,该等事项不会导致欧昊集团对公司的控制
权发生任何变动。
四、欧昊集团关于涉诉事项的应对措施
财信集团将主动与恒丰银行取得联系和沟通,争取妥善地解决。
五、备查文件
1、欧昊集团出具的《关于涉诉事项的回函》。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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