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4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会议相关文件,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本次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而产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
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孙公司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
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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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签 署
赵 军:
孙连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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